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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加码楼市调控 市民担忧后市房价涨

2013年03月07日 10:12:42 来源:温州都市报 查看评论

  3/建言:勿“一刀切”损伤良性需求

  对于此次新政,无论是业内人士还是市民,均表现出喜忧参半的心情,担心其在打击投资投机需求的同时,又可能伤到刚需和改善性购房者。

  目前,首次置业和首次改善的刚性购房需求依旧是市场的主力购房人群,这部分人群资金实力相对有限,能够拿出的购房预算也较为严苛,所以面对高企的房价,以及信贷支持力度的降低,只能降低购房标准,或干脆延迟购房计划。

  市民张先生表示,他本想在今年买套改善型的房子,新政出来后,若他无法赶在政策“落地”前完成交易,因自己无力为新政策增加的购房成本埋单,将只能被迫选择观望等待。

  因此,业内人士呼吁,在新政“落地”后,希望不要“一刀切”,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

  4/目前交易还按原先政策

  事实上,按差额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20%或总价的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可以从低选择。对于房价涨幅很快的房源,无疑是按照总价算划算。

  市民李先生给记者算了笔账,自己在1997年的时候买了套房,当时价格100来万元,现在总价涨到了300来万元,原来只需要缴纳3万来元税额,现在则需要按增值额的20%征税,税额将达到40来万元。两者差额极大,大大的增加了二手房的交易成本。

  记者从市区几家大型中介公司了解到,目前我市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进行房屋交易,原因是还没有具体的执行政策。“国家出台新的政策后,没那么快实施,要逐级下达,根据以往政策落实的情况来看,一般要1至2个月,甚至更长。”21世纪不动产温州区域策划部经理陈伟说。

  据了解,新政中规定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按差价的20%征收,按照以往的惯例,执行时间都是按收件日期计算的,而不是纳税时间,所以买卖双方大可不必如此恐慌。

  据新华社报道,有税收专家表示,若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应不在上述通知的规定之列。

[编辑: 李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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