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五条细则出台“二手房交易转让按差价征收20%个税”的规定,让二手房市场不淡定了。特别令一些手头有多套房,并让打算近期出售房子的人措手不及。
只办了委托公证,焦虑等待
对于那些能办理产权过户的购房者来说,即使眼下要排队、抢末班车赶趟,但比那些购买了没有产权证,只办理委托公证的期房和安置房的购房者幸运多了。
陈先生,在楼市最高峰时的2010年年底,购买了下吕浦某住宅区一套160多平方米的住房,总价700多万元,该房是房东从房开处以总价200多万元购入的,由于当时该楼盘还没有产权证(现在也没有),根据当时市场通常的做法,买卖双方办理了委托公证,陈先生便一次性将700多万元的房款付给房东。近两年,市区房价大幅度下降,陈先生已是阵阵隐痛,但突如其来的个税新政,好像将他放在火上烤一样,整天坐立不安,焦虑万分。陈先生说:“本来根据我这样的交易模式,要交两次契税、一次营业税和一次总价1%的个税,仅税收成本就已经非常大了。如今个税新政实施,像我这样的例子,在其他税收不变的情况下,需多支付90多万元的个税负担,房价跌了不说,个税还需多支出90万元,谁受得了啊!我现在是干着急,想办又不能办,只有挨宰的份了。”
类似陈先生的例子,在我们周围不胜枚举。2011年之前的多年,市区尚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和商品房交易曾是主力,这些房源买卖双方大多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但产权只能到产权证办理出来之后才能交割,如今政策一变化,这部分人就成了当前楼市最焦虑的人群。
卖与不卖,都很纠结
“我有一套双屿的房子,这几天正在犹豫要不要卖掉,楼市新政出台,将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我很纠结!”市民郑先生这几天正在为手头的一套房子而烦恼。他在市区双屿住宅区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年初打算卖掉,挂牌总价为105万元,当时有买家出价98万元,郑先生认为该价格没有达到自己的心理预期,并未出售。新政出台之后,该买家竟然出价93万元。他的理由就是,目前楼市调控政策出台,房价在下降。98万元的价格又怕短期不能成交,万一新政落地后,所付个税还将抬高交易成本,房子成了烫手山芋,卖不卖都纠结。
“由于我的这套房子属于二套房,产权也有十余年,当时的价格仅为每平方米2000多元,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在每平方米12000元左右,也就是说,每平方米差额达1万元左右,一套房子的总价差额达80来万元。按照新政推出的征收20%个税的规定,我的这套房子至少要缴纳十几万元的个税,而按照之前实行的按总价1%征收个税标准,我只需缴纳个税1万元,前后相差十几倍。”郑先生表示,虽然目前手头不缺钱,但这个时候若不卖掉,又怕市场有变化。“等新政策一落地,不但房子更加难卖,就连税也要多交十几万元,不划算。”言语间,郑先生显得很无奈。
先过户还是等满5年,尴尬两难
和赶着去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相比,林先生心情更为焦虑、复杂。“不知道是立即去办手续好,还是继续等待。”年初,他刚刚买下了市区江滨路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总价300多万元。由于该房子的产权证到今年4月底才满五年。于是,与房东约定,等产权满5年时再共同前往办理正式过户手续。这样就可以免缴5.6%的营业税。但他没想到,楼市调控新政突然公布,林先生顿时陷入尴尬的境地。
“这套房子不是房东唯一住宅,如果二手房交易个税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税费一下子要多出二十几万元;如果我赶在这两天先去过户,则要多出至少十几万元的营业税,真是两难!”
林先生打算赌一把,希望我市的落地政策在4月底之后才生效,这样他所付出的费用就少了很多,但又担心这场等待的风险很大。这几天来,他一直在与房东协商,将交易总价降了点,这两天就去办过户,这样双方都避免了最大的风险。但由于签约时双方约定,房东获得的是“净得价”,也就是说:无论什么税费,都由买方承担,所以房东并不乐意降价。更何况,他已经向房东付了首付款,更加不能放弃。面对突如其来的楼市新政,林先生显得更加纠结。
迁户口还是卖房子,进退两难
市民陈先生这几天也很着急,由于改善需求,他于上月在市区龙湾购买了一套160多平方米的房子。原本不打算卖掉老房子的他,这几天却像热锅上的蚂蚁,为到底要不要卖掉老房子,急得团团转。
“由于市场仍很低迷,我暂时将原先位于市区黄龙住宅区的老房子出租他人,准备等市场有所好转再将其出售。”陈先生的这套房子刚刚出租给他人,此次楼市新政的出台,他坐不住了。他不但考虑新政落地后,房价会下跌,甚至增加不少个税负担。而且还担心万一卖了房子,可能会给即将升初中的孩子入学带来麻烦。
“我们的户口在鹿城黄龙,孩子目前在水心上小学,而新买的房子在龙湾。如果卖了黄龙的房子,把户口迁到龙湾,可能孩子就不能到鹿城区学校上初中;如果这个时候不卖掉,又怕房价跌,到时候房子再便宜也难以卖掉!再说增加的个税也不是一笔小数目。”由于刚换了房子,他们一家三口的户口仍未迁至目前居住地,原本打算等有关招生政策出台之后再作卖不卖房子的决定。看来,等不住了!这几天,陈先生正在为先迁户口还是先卖房子而进退两难。
先出国还是先卖房,矛盾相向
新政的出台,不但令一些还没卖掉房子的房东很纠结。一些之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还没过户的房东,最近也很着急。长期在国外经商的市民高先生前天就为过户的事情,打算先退掉去意大利的机票。
“感觉冲击力太大了,20%差额个税不是个小数啊。”高先生告诉记者,他卖出的房子在市区江滨路,130平方米,总价350多万元。一个月前就与买家签订了合同,但一直拖着没来过户。原先预订的回程机票将要到期,打算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办理过户手续,自己先出国。这样一来,这几天他整天催着购房者前来办理过户手续。眼看机票到期,而过户手续仍未办理,他打算先退了起先预订的机票,等办完了过户手续再走。高先生说,“新‘国五条’出台,虽然不明白具体会对楼市有什么后续影响,但是作为老百姓拿不准后市变化,于是趁着地方细则未出来前,先把房子卖了,以防夜长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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