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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平改坡"工程 给多层住宅屋顶戴上"斗笠"

2011年11月07日 09:31:10来源:温州都市报责任编辑:姜珂珂字体:【大】【中】【小】
简介:专家博客[叶维坚][林育][陈好][颜志军]

 

  

  ①②③为外地已经建好或拟建的平改坡,④为我市某多层住宅楼屋顶的现状。

  记者昨从鹿城区有关方面获悉,《鹿城区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细则》透露,该区的平改坡工程选点要符合四项基本原则,改造模式分为业主出资改造和政府资助改造。

  实施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程(以下简称平改坡)是美化城市、解决现有多层住宅屋顶渗漏、隔热等问题的民心工程。按照要求,平改坡要在不影响相邻建筑日照并符合结构、抗震、规划、消防等条件下,将已按规划成片建设的多层住宅楼(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除外)的平顶屋面改造为坡屋顶,同时对该幢住宅楼外立面进行修整。

  据悉,鹿城区的平改坡选点要符合四项基本原则:以城市道路沿线多层住宅为主要改造对象;房屋与周边建筑物、景观不相协调,要求成片、成块、成线改造;道路拓宽后,外露的标准房陈旧、平屋面漏水严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建成时间在1985年至2000年的具有合法产权,且加坡后房屋总高度在24米以下的住宅楼。

  记者了解到,鹿城区平改坡的改造模式分为业主出资改造和政府资助改造两种模式。对于业主出资改造的平改坡工程,平改坡后顶层空间可加以利用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空间利用受益人(顶层业主)出资。受益业主只享受可利用空间的使用权,不计入产权,今后如遇征收须无条件拆除,征收单位可按建安成本(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的简称)价适当进行折价补偿,不计入安置面积。行政企事业单位自有住宅的平改坡整治经费由产权单位负责出资改造。对平改坡后顶层空间无法利用的,可由政府资助改造。该项目坡顶空间属房屋的公用部分,任何人不得圈占使用。对擅自使用,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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