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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爆料
据华声网友“一碗炒河粉”发帖爆料,温州市市区五洲大厦内,该小区D栋的一座楼房外墙的墙体上,居然矗立着一根与该栋楼同等高度的排烟管道,长度大约有50米!排烟管道从一层一直延伸到楼顶,由于经常性地排放油污,该栋顶楼楼层的外墙已是熏得乌黑。
据发帖者称,7月19日,五洲大厦D栋底层的一位业主,为使其在小区内的餐馆能够更为顺利地排放油烟,全然不顾小区其他业主的反对和当地执法机关的劝阻,而强行搭建这根排烟管道,也难怪华声网友会惊呼为“中国最牛的烟囱”,甚至还有网友在回帖中贴出该栋楼业主要求拆除“最牛烟囱”的联名信的图片。
小区物管与其他业主:属侵权行为
记者联系上五洲大厦的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称,排烟管道确系此小区内一位开设餐厅的业主在7月19日当天搭建,由于物业管理部门并无行政执法权,因而在对该名业主的行为实行了诸多劝阻而未果,且搭建单位——餐厅也从未办理过搭建施工的相关手续。该负责人坦言,在小区内利用墙体树立烟囱的行为本应征得小区其他业主的同意,否则属侵权行为。当记者问及小区内其他业主的看法时,物管负责人称小区内业主看法不一:支持者称餐厅油烟多,如此树立烟囱是为其他人着想;而大多数业主则认为系侵权行为而表示强烈反对。对于是否有业主提交拆除烟囱的联名信,物管负责人表示并未收到这封联名信。
但当记者提出能否透露树立排烟管道的餐厅业主的联系方式时,物业管理负责人则以不方便透露业主信息而拒绝。
根据华声网友“一碗炒河粉”提供的线索,记者联系上了五洲大厦C栋楼的一位姓黄的业主。黄先生称,虽然自己住在C栋,与“最牛烟囱”所在地的D栋有一段距离,但这根排烟管道不但影响了D栋业主,对其他楼栋业主的生活也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如地上油污污秽不堪,餐厅老鼠极多等。黄先生还指出,该餐厅从前是做西餐的,目前已经更名为“港尚记”的中餐厅。
“最牛烟囱”的制造者浮出水面?
根据黄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两次致电这个店名叫“港尚记”中餐厅。刚接到电话时,前台服务员以为是客人的预定电话,因而十分热情,但当记者表明身份与了解D栋排烟管道的事件的目的时,前台服务员支支吾吾,只肯透露该中餐厅的前身确实是西餐厅,餐厅地址也确实是五洲大厦D栋一层无误,对于排烟管道的事情,服务员也并未予以否认。当记者要求与餐厅的大堂经理或法人代表通话时,服务员表示餐厅老板很少在店里,而经理外出开会,自己无权力透露餐厅的相关情况。餐厅服务员提出留下记者的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日期,“港尚记”餐厅尚未给予记者任何回应。
管理部门:这个不归我们管
记者致电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向其说明来由,环保局管理人员称,他们只负责受理排污许可审批,此前并未收到“港尚记”餐厅的排污申请,而综合治理和日常排污年审的工作则分别归口于市城管执法支队与西城环境管理所,环保局管理人员建议记者致电这两个单位询问相关情况。
记者随后致电温州市城管执法支队鹿城二大队。大队办公室主任表示,对于高空排污和设立排烟管道,应以环境部门的审批为前置条件,而行政执法要以环境部门的审批文件为依据,而行政执法的投诉电话也并未收到任何投诉。
记者辗转联系上西城区环境管理所,当听到记者提起五洲大厦D栋排烟管道的采访事由时,该所负责人以电话采访不方便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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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