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发出通知,在二套房的认定上,以家庭为单位,“认房”为主,同时又辅之“认贷”。

[通知全文 明确三种情况执行差别化信贷 设外地人申请房贷门槛]

住建部等三部门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

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事件件点评

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政策。

二套房认定任重道远 房屋登记急待“三统一”

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6月4日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房贷政策变迁:

1、1995年8月,央行颁布了《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1997年,央行颁布了《个人担保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3、1998年4月央行发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4、1999年,人民银行下发《关于鼓励消费贷款的若干意见》

5、2003年6月,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6、2005年3月,央行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7、2006年5月,央行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8、2006年8月,央行在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9、2007年9月,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10、2008年,央行发布通知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详细】

各地新政层出不穷:
时间 措施 要点
2010.05.04 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廉租房管理 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区要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
2010.04.20 住建部:未获预售许可项目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 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2010.04.17 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 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04.15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 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04.13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 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2010.04.11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 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2010.03.10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 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03.18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 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0.03.10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 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02.20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2010.01.12 央 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 点。
2010.01.10 国办发出通 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09.12.23 财政部:五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 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09.12.17 5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低于50%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 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2009.12.14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房价: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 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09.12.09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 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2009.12.07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年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 中央经济会议指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 力度。
返回顶部策划:应胜培最后修改:李茜茜时间:2010-06-07 1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