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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建议加快房地产持有调节税政策出台

2010年06月07日 10:03:17来源: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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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5月5日下午消息,中国社科院今日在北京发布2010《房地产蓝皮书》,社科院专家在会上提到,目前房产新政的“治标”已初显成效,在如何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方面,专家建议应加快房产财政改革,从捆绑性的土地财政向持有性的房产税转型。

  房产调控新政的效果已得到专家的初步认可,“应该讲,目前的政策如果到位的话,对治标是有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表示。

  但下一步怎么走是专家更关注的问题。“现在政策能不能持续,能不能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这是比较关键的。”他进一步表示,“实际上现在到了该转型的时候了,从捆绑性的土地财政向持有性的房产税转型。”

  针对持有性房产税的征收办法,潘家华建议可先存量征税,以保障增幅的受益,而由于区位不一样,郊区100平方米和城里的100平方米标准不一样。“房地产税是存量和存价的结合,存量是不至于浪费我们的空间,存价是一种收入的再分配,这样才可以保证可持续的房地产调控。”

  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社科院土地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李景国,他表示,为保障房地产健康发展,应房地产税费管理机制进行改革,“税费管理的重点由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简化交易环节税费。”

  李景国进一步提出,流转环节税费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需求,但不利于二手房的市场发育;而持有环节的监管对遏制垄断和投机行为更有利。

  “应加快房地产持有调节税政策出台。”李景国直言,对超出规划周期的开发企业征收资源闲置持有调节税,对开发企业以外的房产持有,可按照面积或套数统一征收房地产持有税。(金霞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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