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副科插手房地产可开除 中央列出39种处分规定

2010年07月28日 08:55:22来源:北京晨报责任编辑:应胜培字体:【大】【中】【小】
简介:

  处分规定列出39种具体行为表现

  记者从监察部获悉,规定共列出违规插手干预的9个方面、39种具体行为表现形式,各自明确了相应的处分种类和幅度。

  除了干预房地产开发经营外,规定还列出了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城乡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

  此次在此前中央纪委印发解释的基础上,作出了明确的行政处分规定,明确了“领导干部只要实施了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行为,就应受到处分”。

  未受贿但造成较大损失也问责

  规定明确,如公务员未索贿受贿、谋取私利,但只要给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或给本地区、本部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就将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另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应给予党纪处分,移送纪检机关处理,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区

  • 昵称:
  • 验证码: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