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湾南村一些农民向媒体反映:当地刚刚开始的征地拆迁工作好像搞突然袭击,让很多村民没有准备;村民们初步获知将得到的赔偿款是好几年以前的老标准,因此普遍认为损失较大;有关单位没有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与最近国土资源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不符。
据了解,整个湾南村,了解到该村大约共有490多户农民,人均1亩地,多数村民的主要收入一是来自种植绿色蔬菜以及草莓、西瓜等水果;二是靠收取房屋租金,因为这里位于杭州市城郊结合部,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者大约有10000多人。
尽管不久前湾南村改名社区,但大家还是习惯于叫村。直到如今征地拆迁工作开始了,越来越多的人才意识到以后没有了农田,没有了宅基地,全村人将要搬进高层电梯楼房里共同生活,真的要成为城市的社区居民了。
对于此次征地拆迁工作,村民认为:
一是突然进行的征地拆迁工作让村民们措手不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去年初村里开过大会,明确告知大家湾南村最近几年不征地不拆迁,去年村里的干道幸福路还经过拓宽改造,花费了数百万元。于是很多村民也投入了不少资金用于房屋的翻建和精装修,用于子女结婚、开店经营、出租房屋等,没想到今年突然接到通知,马上要征地拆迁了,一些村民认为这项损失一般在20万元以上,但在拆迁补偿上却没有充分体现。
二是村民们认为初步获知的大致补偿标准与现在实际的情况出入较大,普遍不能接受。现在的建筑材料价格、人工等费用比以前大大提高了,而实际的杭州市场的房价更是成倍上涨,如果还是以几年前甚至好几年前的标准补偿,显然是不合理的。
并且不少村民反映,同时杭州市经济开发区的中沙,那里的农民今年三四月份大户每幢获得的补偿在130万元以上,而下沙湾南村的房屋普遍造价比中沙更高,补偿款应该不低于那里的标准。一些村民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并且严格按照最近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各地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三是村民们认为现在的征地拆迁工作不够民主,没有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有关单位没有开全村的动员大会,只是派人到农户看下房子,没有告知详细的补偿方案,就通知农户准备本月底前签约并拆迁。
村民们说,中央精神是好的,可是到了地方总是不能落实贯彻。国土资源部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在实施征地前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四是很多村民以及外来务工者认为征地拆迁不能搞突击,否则将给国家和老百姓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比如被征用的土地很长时间荒废的损失;原先说是一次性搬至分配的安置房,但现在临时建造的过渡房几千万元的损失;村民们抛荒农田的损失;翻建房屋和装修大笔资金的损失;上万名外来务工者搬迁总计约1000多万元的损失等等。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时说: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中房屋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但近年来城镇化速度加快,征地拆迁量越来越大,而随着房屋价值的凸显,征地中的拆迁房屋作为附着物补偿,很难满足被拆迁农户的需要。因此,《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规范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社会稳定。杭州市下沙经济开发区湾南村农民要求有关单位能够听一听他们的声音,能够认真领会中央的精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贯彻执行,能够与时俱进地把征地拆迁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