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媒体披露的我国将开征物业税(财产税)的消息引起了房地产业和普通百姓的关注,人们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众说纷纭。而商品房“平买贵用”时代的到来,究竟会对老百姓购房产生什么影响,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利弊如何,是大家都在思索的问题。
背景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财政部有关部门表示:拟议中的物业税是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统一起来,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物业税目前仅是一个框架,还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方案,物业税的税赋水平更谈不到确定。总之,物业税的出台目前尚无时间表。财政部制定的物业税方案出台后,要报送国务院审查批准。因物业税涉及面广、事关重大,如有必要需再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才可执行。财政部有关部门认为:目前媒体对此广泛关注、展开讨论是无可非议的,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可供制定方案时参考。
理顺资金运行市场发展必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系张跃庆教授认为: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城市资金运行渠道。由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住宅小区社会设施等许多费用以各种不同的税费形式,如大市政费、四源费以及住宅小区的配套费等进入了房地产开发成本,成为房地产价格的构成部分,这些税费及房地产开发商利润大约占房地产价格的60%,真正的开发成本只占40%。房地产价格结构不合理,提高了房价,造成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产权制度的不明晰,不仅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也影响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
其次,我国土地方面的税费不是根据土地和价值计税,而是以土地面积即土地的数量作为计税的依据,因而不能反映土地资产的增值状况。再次,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一次收取70年、50年、4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仅加大了土地开发成本,提高了房地产的价格,造成城市财政的寅吃卯粮的局面,也不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住房在居民家庭财产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为了发挥房地产税收在调节房地产经济和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开征物业税就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降低购房门槛
君龙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钧认为,开征物业税(财产税)是好事。使得购房的门槛降低了,对购房者是利好消息。同时,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有利。施行物业税后,开发商的门槛也降低了,使得市场供应会更充分,开发商市场分化,减少了市场垄断,生产效率更高。开发商也会更专业化,表现为或服务于一定层次的人群,或服务于一定区域的人群;抑或专注于一类产品。不会既盖写字楼,又建住宅。开征物业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分化、技术的进步和财尽其用都将会有较大的意义。
低收入阶层压力增大
北京嘉恒基业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李磊认为:目前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产业结构需要调整。低收入的人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面临着就业与失业的压力,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等问题在现阶段都存在。千万不要逼着社会的低收入阶层去买房,他们买不起房,而应住进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政府应多收税去兴建廉租房。政府建廉租房的力度和数量不够,才会出现社会问题。如果让低收入阶层缴纳养房的税费,他们又如何承担得起?不能把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发展了几十年,在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环境下实施的政策拿到当今的中国来。我们的当务之急是多创造财富,帮助低收入阶层解决居住问题。
对于开征物业税的目的,李磊尚有许多疑问。他认为,用征收物业税的办法来平抑房地产物价的思路是错误的,是违反市场规律的,会扰乱房地产市场。因为靠降低成本的方式是平抑不了房地产物价的。房地产项目的价格不是由成本一个因素决定,主要是由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和需求决定的。目前房价的上扬是由需求决定的。中国商品房的需求还处于饥渴的状态,非常旺盛,北京的商品房历史只有五六年时间,实施新的税制,条件还不成熟,应让其再走上十年八年。
可能刺激开发商疯狂圈地
任何法律法规的出台都要考虑调控对象的承受能力和社会现实。理格丰律师事务所郭玉涛律师认为:根据国际惯例,对于政府而言,地段升值意味着城市发展,税收增加。而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却并非如此。如果他们在购房时根本不知道将来要支付的物业税是多少,会非常不安。如果将来房屋所在地段升值,就必须缴纳更多的税费,缴不起怎么办?抗税不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普通居民又不可能不住或随便卖房,这种事先无法预见的风险会有很大影响。作为一个公民,谁都希望自己的城市发展得越来越好;可作为业主,又盼望自己居住的地方干脆不发展。法律应该合理调控、保障、引导,才能消除居民的这种矛盾心理。
目前有些论点认为物业税是房地产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郭律师认为很难做到这么完美。现在的土地出让并非完全是市场规律调控,将来也不会。政府不会为了挣到土地出让金而出卖每一寸土地,也不会因为没有现金流而囤积居奇,土地出让有很复杂的背景。税制如果改革,购房者的购置成本降低,而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则降得更直接、更明显。如果土地出让金也作为物业税的一部分,与现在比较,开发商则几乎无成本。在这种前提下,政策又极大地刺激了购房者的需求,开发商会闲看花起花落,还是一头扎进市场?市场对土地的需求是增加还是减少?
郭律师认为:目前的税费条件下,大量圈地运动令很多农民失去土地。在合法免税的前提下,很难说不出现更加疯狂的圈地运动。因此税制改革一定要伴之以土地定量、科学地供应的制度。本报记者沈文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