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07时45分报道,一项将会影响未来房地产业发展的税种正在研究,这就是物业税。国务院昨天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物业税是在《物权法》的基础上提出的,2007年10月1号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提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物业税就是公民要为得到保护的合法私有财产支付的税之一。在当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现在看来,物业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不过,昨天股市的表现说明市场判断这是一个利空消息,受此影响,地产股午后缩量跳水,拖累两市股指震荡下行。物业税究竟会给房地产业带来怎样的影响?中国之声连线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文杰先生:
中国之声: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物业税?
李文杰:物业税是目前在房地产的持有环节的一个税种,目前在中国,现在还没有征收,但是在全球来讲这是一个惯例,它主要是表现在购买房产的个人或者企业,在每年应该按照房价估值的一个固定比例或者按照租金的固定比例向政府交纳一定持有环节的税,现在物业税由于没有征收,所以买房人在持有环节的成本比较低,除了交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之外没有其他的税种,所以很多买房人他们购买房产来作为投资保值的工具,他们没有物业税所以他的持有成本比较低。
中国之声:您估计物业税的额度会比物业费高很多吗?
李文杰:它是两个不同的税种,物业税总的来讲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我国的香港地区征收办法基本上相当于一个月或者半个月的租金,对于买房人来讲,如果要将房产出租交物业税应该负担不大,但如果说空置对物业税来讲,对买房人肯定会构成一定的负担。
中国之声:从您举的例子来看,如果要征收物业税的话,可能数额还是挺大的?
李文杰:能够达到影响买房人投资回报的比例,这个还是有影响的,我们看到有利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