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李会
密集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同时,开征房产税也成为被热烈谈论的话题。仔细观察发现,屡屡引爆这个话题的,都是地方政府,而开征的理由则是抑制高房价。仿佛房产税一推,则万事大吉。
先是重庆市开天下之先河,表示对高端房产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紧接着,上海市也宣布正研究房产税的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且明确税率在千分之八左右。
5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向媒体明确表示:地方政府根本没有权力出台房产税。
与地方政府超乎寻常的热情有所差别,中央层面对此则显得审慎得多。原因何在?
先说地方政府为何积极。
由于地方财政对房地产的过分倚重,4月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无疑将对地方财政收入造成严重影响。一旦调控成功,逐步趋稳的房地产带给地方财政的油水也将缩减,财政窟窿由谁来补?
资料显示,仅2003—2007年的5年,全国城镇住宅年均竣工面积超过6亿平方米。就像有人形容的“大工地”,几乎每天都有新竣工的楼盘。若对如此之多的存量楼盘征税,相信完全可以补上前面所提的财税窟窿。
再说中央为何审慎。
税收是非常有效的一种经济调控手段,但用之不当,则可能变成与民争利的工具,甚至进一步影响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房产税同样是把双刃剑。
房产税到底该怎么用?开征房产税对高房价的抑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如果不分对象统统征税,无疑与民争利的副作用将占上风。对谁征、征多少、如何征,都不得不审慎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