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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划拨土地转让办理证

2005年11月17日 18:47:52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包括哪些方式?答: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出售是指转让人以土地使用权作为交易条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为。交换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间互相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赠与是指转让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移给受让人的行为。

  问:是否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此次都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答:不是的。国有土地使用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划拨”,一类是“出让”。此次,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是指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像旧城区的老房子已发生交易并交纳了出让金之外、从房开公司购买房屋,但房开公司未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大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用地性质都是“划拨”的。

  而房开公司用地是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获得的,属于“出让”性质。如果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用地由房开公司已向国家交纳了土地出让金,那也属于“出让”性质。

  如果市民的房屋用地性质是属于“划拨”的,且是一手房,那么办土地证时只需缴很少的手续费和工本费,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拿到的土地证性质是“划拨”的。

  如果市民甲要把该房卖给市民乙(即买卖“划拨”土地二手房),则市民乙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拿到土地证,这时土地证的性质转变为“出让”。目前所说的基准地价调整会使办土地证费用“水涨船高”,就是指这类转让的房子。

  由于近几年我市才开始实行商住用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过去市民购买的房屋用地大多属于“划拨”性质的,所以需要及时办理土地证。如到明年元旦基准地价调整之后,再来申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需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将比现在多。

  但如果你买的房屋用地性质是属于“出让”的,那么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办证费用不受此次基准地价调整的影响。

  问:办理二手房土地证,需要带上哪些证件?到哪里办理?

  答:办理二手房土地证,需要带上上家的原土地证、本人的房屋产权证、契证、身份证,备齐这“四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水心中洲大厦三楼市地产交易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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