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由于我市部分学校入学条件放宽之后,一些家长改变了之前的购房计划,纷纷赶学区房末班车。有关人士提醒,购买学区房前要先了解清楚具体办理产权证和户口本的时间,以免错过报名登记日期,影响孩子入学。
市民叶先生为了让孩子下半年能进入温二中学习,日前买下了市区安澜小区一套53平方米的房子,并将自己和孩子的户口登记在该产权所在地。最近,类似叶先生那样为孩子上学赶学区房末班车现象并非个案。刚刚买下市区文华大厦的市民陈先生,为办理产权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手续,这几天正在有关部门奔波着,希望能在6月5日之前办理好孩子的户口登记。
据了解,今年我市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于是,一些具有学区优势的房源自然成了广大购房者的首选。尤其是今年市区部分学校入学条件放宽之后,一些家长赶末班车现象尤为突出。如温二中、温八中等学校放宽了入学条件,对辖区内学生,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不再有居住三年以上的要求。于是,这些学校附近的一些6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房源,成了前段时间广大家长的首选。只要户口登记在6月5日之前,学生就可在辖区学校入学。一些家长还专门关注这些低总价房源。前段时间,在市区某二手房信息网站上也出现了不少打着“急买”、“一次性付款购买学区房”等字样。他们所求购的房源面积大部分在60平方米以下。
据市教育局中招办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招生以户口本时间为准,鹿城城区户口必须于2013年6月5日前登记,否则视为今年初中招生的非鹿城城区户口学生。由于购买学区房,办理房产证和登记户口要有时间差。对此,该工作人员提醒,购房前要先了解清楚具体办理产权证和户口本的时间,以免耽误报名登记日期,影响孩子入学。
当然,也不是所有学校都放宽入学条件,如市实验中学以及实验中学南浦分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0年8月31日)。产权证时间未达三年的,应向学校提交居住三年的说明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在报名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上交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商报记者朱建波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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