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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首例买"房"送宝马 乐清某开发商变相降价

2011年11月07日 10:38:23来源:温州都市报责任编辑:姜珂珂字体:【大】【中】【小】
简介:市民张先生称,前天,他收到一则短信,内容称:“乐清中央公馆,推出买豪宅,送宝马;购房一套,即送宝马一辆活动,开盘之日起赠宝马150辆,先购先得,送完为止。”

  “买房子送宝马?”日前,不少市民收到乐清中央公馆的楼盘推销短信。市民除了怀疑此事的真假外,也质疑开发商此举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有人则认为这是变相降价。

  市民张先生称,前天,他收到一则短信,内容称:“乐清中央公馆,推出买豪宅,送宝马;购房一套,即送宝马一辆活动,开盘之日起赠宝马150辆,先购先得,送完为止。”

  无独有偶,不少网友在网上称,他们也收到同样的手机短信,有人对此表示不太相信,认为只是噱头。

  该楼盘由温州丽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根据短信附上的售楼号码,记者打去询问。一女工作人员称,乐清中央公馆将于今天开盘,届时前150名购房户,公司将赠送一辆价值近30万元的宝马。

  对于具体情况,工作人员让记者向公司一名“姓赵的主任”咨询。该赵姓主任称:“确实有此事,客户有购房意向并签订合同后,我们会赠送一辆宝马3系的车子,价值约30万元。”他称,这是答谢客户的一种方式。

  那么,这种做法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乐清工商部门相关人士认为,这应属促销手段,而非不正当竞争。

  温州市工商局经检处负责人称,《防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等。而乐清该开发商的做法,应该不是利用“宝马”来推销劣质商品,也不是以抽奖的方式进行,因此不属于有奖销售。他认为,宝马是作为赠送品而非奖品,开发商的做法应是一种合法的市场行为。

  有网友称,买房子送宝马,事实上是一种变相降价的行为,“可能是开发商担心直接降价会带来的不利影响,于是换种方式,希望有助于推销。”乐清中央公馆的销售资料显示,该楼盘主力户型在90平方米左右,拟售均价25881元。以此标准计算,一套房子价格为2329290元,减去30万元宝马的价格后,实际每平方米价格约22547元,每平方米价格降了3334元。

  也有网友认为,“买房送车”的销售方式,事实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抬高房价,再送宝马,买车花的还是购房户的钱。

  买房送宝马,在外地已有先例。苏州、威海、重庆等地房产商都尝试过这样的销售方式,而在温州应是首例。有网友因此认为,这是在楼市低迷状态下,开发商为吸引顾客眼球的一种促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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