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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吃差价”黑你好几万

2006年09月13日 13:07:14来源:北京娱乐信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李先生原本在万柳地区有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前段时间打算出售。他找到一家中介公司,业务员看过房子后,很痛快地一次性付给李先生85万元。李先生当时觉得还算满意,但后来李先生打听到,中介公司以95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一位购房者。“经纪公司一下子就赚了十万元。”李先生心有不甘地表示,我的邻居听说了我的卖房经历后,于是直接报到95万元。

  “谁卖的价格高,我就把房子委托给谁。”何先生这样告诉记者,“我的房子在不同的中介公司都挂了牌,同时,我们之间还有协议,在房子底价的基础上,谁如果能够多卖的话,多卖的部分我们五五分成。”

  类似何先生这种想法的房东并不在少数,究其原因,症结还是在二手房市场处在买方市场,有数据显示,目前北京二手房供需比例大致在1比5左右,而一些热点区域,这一比例甚至达到了1比10。专家

  “吃差价”破坏市场秩序

  而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从事房屋中介行业,只能是以做居间来赚取佣金。“吃差价”这种行为首先侵害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尤其是买方承担了更多的费用。另外,这种行为最大的危害是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刘军强调。

  “一个规范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应该为买卖双方提供开诚布公协商的平台,而不应该隔离买卖双方进行暗箱操作,并且房地产经纪公司收取的中介费用,应该是以专业知识为顾客代办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复杂手续的报酬,而绝不应该收取买卖双方房屋的差价。”

  因此,许多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应慎重选择诚信经营的经纪公司,不要只图眼前利益,只有在正常有序的市场下,才能人人受益。

人民网房产频道

   【小贴示】

  如何避免“吃差价”

  “吃差价”的症结在于,一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二是指买卖双方对房地产行情的不了解。

  作为交易的一方,房东应杜绝抱有图省事的心理。当中介提出对房屋现金收购时,很有可能是房东的房子价位低于实际价位。这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有现金到账后,业主出于对中介公司的信任大多就很痛快地把房本交给中介。不法中介利用握在手中的房产证不是高价转卖就是抵押变现。更危险的是个别不法中介甚至有卷款潜逃的可能性。一旦出现类似情形,业主的损失将会非常的大。

  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应该坚持与房东、中介门店工作人员三方,同时在中介门店签署交易协议,才能够真正避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吃差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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