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市区王先生来电咨询称:他是一名公务员,两年前,经朋友介绍从其亲戚那里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东称房子尚在抵押中,需要先还清银行贷款后才可办过户手续。由于急需买房,王先生便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帮房东还清了银行贷款。但此后房东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过户时间。前不久,王先生突然得知原来房东又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这种情况下,该怎样处理为好?
律师评述:首先,我们应当明确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办理房产证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因此引发的纠纷也较多,所以买房必须要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就本案而言,如果卖方拒不配合王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王先生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该房屋买卖的协议有效,然后拿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卖方再次将房屋抵押给银行的行为,可请求法院判决其向银行解除抵押,即还清贷款或提供其他担保,并赔偿王先生因此受到的损失。
律师提醒:近来,有关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买卖的咨询非常多,比如购买安置房、为了避免营业税双方约定几年后过户等等,我们认为,若不能及时过户,对买方的风险非常大,最需谨慎购买。
另外,近来有关房屋买卖欺骗的咨询也非常多,因此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除了要看房屋是否有房产证外,还要查清房屋的以下几点情况: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易房屋是否被租赁。买二手房时,应注意该房屋是否已被出租。我国法律有“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购买房屋时该房屋已被租赁,则该租赁合同对于新的房主而言继续有效;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买二手房时买房人应注意土地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同时,应注意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福利房屋交易是否受限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本身是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转让时有一定限制,买房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评述人: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航潘统钮
小启:你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是否碰到过疑难和法律问题?如有疑问,请致电浙南律师事务所8833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