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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社会功能 中国房改该吃什么样的“药”

2005年12月19日 16:51:49来源:金融时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老邱与我差不多同时到加拿大,他聪明勤奋,运气也好,留学时一路奖学金,毕业后也很快找到一份“白领”工作,并顺利地拿到加拿大的移民纸。但他有一个“怪僻”:与其他中国大陆“白领”移民不同,他工作多年后,仍一直租房,就是不肯买房。

  谈起不买房的理由,老邱的解释也很“怪”——他既非缺钱,亦非攒钱另作它用,用他自己的话说: “我就是不想让开发商和大银行赚这个钱。”

  在老邱看来,靠开发房地产赚钱的开发商和靠房屋抵押贷款赚钱的大银行,是西方资本主义的“两大支柱”。

  噢,我忘了事先交待一句了:老邱常常自嘲,在中国时,他的经济地位是个“贫下中知”,但思想倾向却是个“右派”;在加拿大毕业工作后,他经济地位升至“小资”,思想倾向却转变为“左派”。

  我知道老邱心路变化的由来。

  其实,大部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出国的中国知识分子,虽然自命思想“右倾”,但却是在住房公有制、单位低租分房的环境中长大的,而来到西方生活,他们感受到的最大的“文化震荡”之一就是:再也没有“单位分房”了,欧美租房固然很贵,但买房的钱更是一笔天价,对刚刚找到工作的工薪阶层人士来说(不管“白领”还是“蓝领”),用现金买房无异于“痴人说梦”,要想买房,唯一的选择就是向银行贷下巨款购房,然后再连本带利,偿还银行贷款。

  老邱曾对我说过:“在西方,租房是向房东租房,买房是向银行租房。”他坚持不肯买房的逻辑是:虽然租房的租金也会占他日常花销的很大一部分,但如果买房,他就不仅会成为房地产开发商的“盘剥对象”,而且还会毕生成为大银行的“还债奴隶”。

  故乡不再温柔

  西风东渐。老邱梦中的“温柔故乡”,如今也成了楼市开发商和大银行“跑马圈地”的赛场,而且这些年来中国城市新推出的楼盘,价格高得越来越离谱,一点儿也不亚于西方。新时代流行的一首“新民谣”这样唱道:“房改是要把你腰包掏空,教改是要把你二老逼疯,医改是要提前给你送终。”

  中国房改所引致的社会新闻,虽然不像“死人送葬”、“大学生为筹学费而卖血卖身”等消息那样耸人听闻,但所引起的民众不满和舆论关注,却丝毫也不亚于医改和教改。那首“新民谣”不仅把房改与医改和教改相提并论,而且把房改置于医改和教改之前,似乎可以说明这一点;最近京城某房地产大亨一句“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不仅引起中国网民的愤怒声讨,而且也促使官方“新华网”在显要位置推出火药味十足的“叫嚣房产暴利就是叫板和谐社会”的评论专辑,大概更能凸显这一点。

  然而,问题复杂就复杂在,房改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医改和教改。你可以说医疗卫生和中小学教育是公共产品,大学教育是准公共产品,即使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没有完全任其在市场的波浪中自沉自浮、自生自灭,但在市场经济中,个人住宅却是典型的私人产品,迄今为止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均实行住宅私有化和市场化,除非你想完全回到否认私有产权的计划经济时代,否则,你就不能一方面要求享有住宅房屋的私有产权,另一方面却要求国家公款为你的私人产权“埋单”。

  通常反对住房商品化、市场化观点的理由之一,就是称住房市场化有害于社会公正。但中国实施房改之前的单位分房制度,更难说是一种体现社会公正的制度安排:那时的住房制度,不仅有城乡差别、地域差别、行业差别,就是同一单位中的分房,也是完全按照官阶等级的差别分房。

  例如,在中国首都北京,中央机关、北京市机关、区政府、事业单位、国营大企业,在分房的房源上,就有从富裕到紧缺逐级递减的明显差别,而北京有许多中小企业的职工,则基本上无法指望单位分房,更不用提那些根本没有“单位”的个体工商人员了。

  不过,住房又是一种特殊商品:它既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又是一种代价不菲的生活必需品。贫寒之家可以不买珠宝、首饰,可以不买汽车、电脑,但却不能没有遮雨避寒的栖身之所;穷人无缘享受锦衣玉食,完全可以素装简衣、粗茶淡饭,但在建筑成本日增、却又刻意强调都市美观的中国城市中,即使是穷人,在住房上也没有太多的节俭余地。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不论中西,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房产都日渐成为一种“把你腰包掏空”的高档商品。在老邱看来,西方的房产不仅要把你目前的腰包掏空,而且还要把你今后许多年的腰包掏空。

  政府如何干预?

  那么,对这么一种代价不菲的生活必需品,是完全交由市场来摆布,还是完全交给国家来掌控,还是市场调节为主、国家干预为辅呢?

  从已知的人类实践来看,由国家完全调控、分配住房的尝试无一成功:权力分房制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公正,而且造成了严重的住房短缺。房改前的中国住房状况就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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