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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局这样做合理吗

2005年12月06日 17:00:55来源:新浪房产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网友提问:我们当地的土地局对我们自己家的门市每年征收土地收益金,今年又对我们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租金,说是一个性质的,向他们要相关文件他们拿不出来,请问我们应当交这笔费用吗?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王良斌律师回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擅自制定收费项目为乱收费,您可以拒交,必要时通过行政诉讼状告行政机关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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