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向人大代表表示审判中坚决贯彻“双倍赔偿”规定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的,开发商要双倍赔偿业主。这意味着,如果业主被骗,花40万买了抵押房,闹上法庭后,开发商不仅要把这40万退还,还要再倒赔业主40万。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市人大代表表示,法院在审判中坚决贯彻司法解释中双倍赔偿的规定。
昨日上午,广州市部分人大代表前往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房地产案件审判工作。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表示,在当下商品房买卖纠纷中,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等现象比较突出,不仅严重损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例如番禺的广地花园、越秀的丽景台等系列案。
广州中院表示,为正确引导房地产开发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广州市法院在审判中坚决贯彻“双倍赔偿”的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重复抵押”、“一房多卖”、开发商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五种情形下,法院可判决开发商“退一赔一”。
余明永认为,加大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力遏制了欺诈卖房的产生,规范了房地产市场。在短时间内,这样的判决可能会对开发商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加重开发商的负担,但从长远来看,对房地产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因为,“房地产开发中的欺诈行为损害的不仅仅是受害人对欺诈者的信心,更重要的是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对房地产业的信心。”
案例
10万元车位开发商倒赔20万
据悉,目前广州已经有部分“倒霉”的开发商“倒赔”业主了。今年5月,就曾发生过此类案件,刘女士花10万多元买一车位,却拖了两年都办不下产权证,刘女士查询得知,自己购买的车位早已经被抵押给银行,一气之下诉至法院。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房产商不仅要退还10万价款,并倒赔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