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公司的开发经验来看,卖期房实际上就是在卖一个企业的诚信度。合生创展在广州开发的项目共16个,占有广州市场的15%,这对企业诚信度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我认为,开发商可以卖期房,但绝对不能因此损害自己的品牌信誉。
观点2专款专用能降低期房风险
建议样板间在交房后才能拆除,同时加大广告监管
陈旭:要完善期房预售制度,我认为最关键的是要在制度设计上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
一是要完善和严格执行预售条件,严厉打击无证预售的违法行为。可以尝试统一预售许可条件,规定预售成交后的交房期限等。第二,可以规定预售前必须建好符合交房标准的样板房,且必须保留到交房后才能拆除,供消费者前后对比。三是必须完善预付款、首付款和按揭房款的监管机制,我们可以参照国际经验,进行账户管理,强制专款专用,在具体实行当中还可以参照不同的企业信用来控制企业贷款的发放节奏,保证所有的款项用到专用项目上去。
王前虎:既然期房销售不能马上被取消,那么加大管理无疑是完善这个制度的保证,其中有几个环节需要注意。一是加强广告监管,要规定开发商把广告内容写到合同中去,同时把无法兑现时的责任也写清楚。
二是明确房地产第三方的责任,比如若房屋质量出现很大问题,那么监理机构应该承担巨额赔偿责任,甚至终身不得再从事监理行业。
第三,对期房的预付款要改变现行的资金流向模式,要进行监控,避免出现开发商挪用房款的情况,这是最为关键的一点。
第四,是要改进现行的收房规则,比如当消费者认为或者是经过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这个住房满足了入住条件,或者是满足了交房条件的时候,才能办理交房手续。
第五,我们现在对商品房市场的违规行为惩罚力度不够,违规成本相当低,间接导致了个别开发企业在故意或者恶意地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观点3开发商实力是商品房品质关键
“要有效规避购房风险,一个是选现房,另一个是选信誉好的开发商”
王前虎:目前的北京房地产市场良莠不齐的现象仍然非常严重,有相当数量的开发企业,几个人就攒一个公司,刚拿到地就开始卖楼,楼一卖完公司也没了,消费者一旦买了这种公司的楼盘,风险就非常大了。
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也在加强,根据我们的调查,在同样有期房和现房可供选择的情况下,消费者一般还是都愿意购买现房的。
但并不是现房就没有风险了,其实现房照样有风险,而且现房的风险不一定比期房小。关键是谁在开发这个楼盘,这个楼盘开发商的资信能力和他的商业信誉状况如何。我在多个场合都强调过,要有效规避购房风险,一个是选现房,另一个是选信誉好的开发商。
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如果消费者第一次买房,我建议他买现房,如果没有现房,希望他去考察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和社会信誉,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
黄韶海:事实上,这两种模式是各有优势。现房销售模式可以让消费者看到房子的真实情况,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买期房则可以获得一定的价格优惠,这个差额大概在5%—10%之间,这就要看购房者更注重哪些方面了。
完善现行销售制度将会做到优胜劣汰,这对市场中优秀的开发商来讲是一件好事。作为一个开发商,一方面,我们希望政府在完善商品房销售制度上不断深入,保护市场中遵守规则的优秀开发商,对违规者加大惩戒力度,这样能够使市场变得公平、公正合理。另一方面,开发商也应该不断探索、完善自己的销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