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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今后住房节能信息要在销售现场公示

2005年11月25日 11:01:07来源:京华时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该负责人说,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建筑节能改造应考虑建筑物的寿命周期,对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进行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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