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已经交给对方的24.6万元怎么办呢?林小姐开始“花样经百出”。
第一招:声称找不到上家办理过户手续。林小姐既没有真正地找过张先生,也没有向负责交易的中介机构中原房产反映过“找不到”张先生的情况,而是多次向证大家园三期的物业公司表示自己找不到上家张先生,希望物业公司帮助寻找。7月31日,林小姐向物业公司递交了一份书面解约通知,要求物业公司转交给张先生。通知说明:自己因找不到上家张先生而无法履行过户手续,现在要求与张先生解约并退还定金和房款并赔偿违约金。
第二招:告上家违约——8月9日,林小姐在没有通知中介的情况下,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追究张先生“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避而不见自己”的合同违约责任,要求仲裁庭裁决其与上家张先生之间买卖合同解除,双倍返还定金32.8万,返还购房款8.2万,承担违约金8.2万,法定违约金1万及8.2万元的同期银行利息。林小姐向仲裁委员会声称找不到上家张先生,并提供物业公司出具的一张找不到张先生的书面证明,作为自己的证据。
第三招:声称银行贷款门槛提高为政策风险,自己办不出贷款为不可抗力——由于林小姐实际上没有意愿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根据协议,林小姐在张先生拿到产证后的5个工作日内必须备齐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资料,交银行申请贷款,逾期15日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林小姐心想,随着房产新政出台,媒体纷传银行贷款也将提高门槛,不如把办不出贷款的事情往银行身上推。于是林小姐在交贷款申请资料时,故意没有去办收入证明,没有收入证明自然不符合银行审贷的手续,因此林小姐的贷款就办不出了。为此,林小姐还请教了某律师,知道了“银行提高贷款门槛为不可抗力”这一说。
收集证据
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向张先生夫妇俩的上海地址和新加坡地址发信,并电话联系在新加坡工作的张先生。由于张先生委托中原房产进行卖房操作,且自拿到小产证后就一直在等待对方办理贷款的回音,因此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被告违约。在等待对方办理贷款期间,中介、林小姐和张先生三方还碰过一次面,当时林小姐推说银行办理贷款未果,而张先生心想自己拿到了对方的首付款,对方不至于毁约,因此也就没有在意对方办理贷款已超过合同规定时间的问题,也根本不知道对方意图毁约。
8月12日,张先生接到上海打来的一个电话,却没有通上话,张先生回电后才得知对方是仲裁委员会,林小姐居然以“避而不见和不办理过户手续”为由把自己给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