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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收房时 应注意查看“两书一表”

2012年11月02日 09:15:11 来源:温州日报 查看评论

  李尖

  近期,我市楼盘扎堆开盘,吸引了不少购房者置业。而对业主来说,作为一生中重要的不动产投资,如何查验自己的新房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怎样才能收好房,避免纠纷的发生,或发生纠纷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成了购房者关注的话题。对此业内人士提醒,收房时查看“两书一表”是关键。

  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在具备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后并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才可以通知购房者验房收楼。实际上,有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因担心延期交房而支付违约金,存在不能按时竣工备案的情况。但要知道《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直接影响到房产证的办理,这一点值得购房者关注。

  中梁置业客服部总监张伟告诉记者,《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做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墙体结构类型等做出的相关说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则是房屋经建设、勘察、施工、监理、设计5方责任主体和检测、土审等相关机构统一验收合格的证明。

  因此在办理交房手续时,购房者应该先验“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了“两书一表”,房屋质量就有了很大的保障。

  “核对以上资料后便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和查验房屋质量,”业内人士表示。

  收房的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房屋的检验。由于房屋是多工种配合的工艺复杂的产品,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即使再好的开发商和运作团队,也难保交房时不会出现一些瑕疵。业主在验房时应理性地区分房屋的问题究竟是“瑕疵”还是“质量不达标”。如果只是建筑上的瑕疵和纰漏,应该与开发商沟通,进行整改和修复。协商达成书面解决后并签署《房屋验收交接单》。

  需要注意的是:业主收楼应当遵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沟通并达成解决协议。如超出约定时间,不仅阻碍了开发商工作的推进,妨碍了物业服务单位常规化运营,也有可能会丧失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权利。

  业主收楼时还需准备适当的资金,看清《收楼通知书》和《费用交纳一览表》,如果对交费明细有疑问的一定要先弄明白,另外就是要在收房时对房屋本身许多细节多加留心,弄清楚后签字收楼。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温州 新盘 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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