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严控预售资金
新华社消息称,天津市新修订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从12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所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天津将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后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每笔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监管系统申请提取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工程有关建设。重点监管资金包括用于支付建筑安装、区内配套建设等费用的预售资金。
实际上,从去年年底开始,北京、石家庄、天津、哈尔滨、广州、青岛等多个城市已陆续开始实行预售资金监管措施。
但是,在市场风传“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变向”的环境下,天津市预售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至少意味着即便中央暂无更严厉的调控政策出台,也不代表房地产调控缺少操作空间。
业内专家表示,预售资金监管的立意在于控制开发商的现金流,防范烂尾楼的出现,使开发商利用预售资金拿地再开发等高风险行为受到监管。
“一般来讲,开发商在销售楼盘的时候,往往会设立多头账户,让购房的客户将资金汇到不同的账户上面,从而进行避税。而预售资金监管后,所有的售房资金全部汇到一个账户上面,开发商基本没有办法避税,这会大大挤压开发商的利润空间。”一业内人士说道,“实施预售资金监管意味着在开发商已被收紧贷款的环境下,必将影响其资金运用、资金走向和现金流平衡策略。如果政策调整持续,或将促使资金链相对紧张的开发商加快推盘销售,在短期内增加市场供应。”
多城市限购令月内到期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逐步深入,部分城市房价开始出现明显松动,房价下行拐点基本明确。作为此轮房地产调控政策中效果最显著的一剂猛药,部分城市的限购政策将在今年年底到期。
根据此前全国各地的限购政策来看,包括厦门、福州、海口、青岛、石家庄、合肥、中山、苏州等城市在颁布“限购令”时都曾明确,12月31日为限购政策执行的“有效期限”。
这些限购令即将到期的城市,当地政府至今尚未对明年限购是否继续执行明确表态。青岛市相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限购政策到期后是否延展,需视国家宏观政策而定。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也称,石家庄“限购令”截止时间暂时定为今年12月31日,并不是说12月31日一到,该政策就完全取消,到时要根据国家政策与市场变化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限购令”是否需要延期。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年底部分城市的“限购令”到期后,明年仍将继续执行。比如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主任凌斌就认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合肥的限购令明年仍会继续执行,但限贷政策可能会放松。
在房价迎来拐点之际,各地的土地出让计划频现流标。有迹象显示,已有部分地方政府开始有所行动。比如,杭州经济开发区近期出台文件,提出对经济开发区企业员工首套购房发放补贴;重庆重提购房退税,强调对首次置业补贴;北京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并放宽交款时限,并放松土地出让中关于保障房的配建条件等。不过,目前地方政府的松绑基本上没有触碰限购与限贷的调控红线。
在此之前,已有广东佛山和四川成都两处地方政府“试水”调控红线而宣告失败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