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住建委和地税局发布《关于公布本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京建法〔2011〕22号),放宽北京市普通住宅认定的房价标准,此新政在12月10日开始执行。
按照北京这个普通住宅认定新标准,调整后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价格上限是:四环内北部地区为38880元/平方米、南部地区为34560元/平方米,四环至五环北部地区为32400元/平方米、南部地区为28080元/平方米,五至六环北部地区为25920元/平方米、南部地区为21600元/平方米,六环外地区为17280元/平方米。
也就是说,在这个新标准内,一旦交易房屋被认定为普通住宅,将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有分析预计,北京全市有70%以上的购房家庭能够享受到此项减税优惠,最高减税额约12万元。
北京市政府在如今,事实上全国房地产市场已发生实质性降价转折的关键时期,放宽普通住宅认定的房价标准,立刻就成为了全国关注的焦点,并产生了多种解读。
首先,对北京新政最直接的解读是“变相救市、调控松动”。此类观点的支撑是,新标准几乎囊括了北京除超级豪宅以外所有新建商品房,最为明显的是,一批此前被认定为"豪宅"的商品房将有可能变成普通住宅,享受普通住宅的优惠政策。而且,新政只是强调了放宽标准和减税,并无相关限制措施。
持相反意见的观点则认为,北京出台新政目的是引导合理住宅消费。一是因为旧标准出台于2008年,经过3年多的房价上涨已经不合时宜;二是当前房价有下行趋势,调整标准保护居民合理住宅需求恰逢其时。
另外,最为坚决支持北京市政府的市场人士们则认为,这个新政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也与目前所提倡的政府减税让利于民的方向相契合。
该观点认为,楼市调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普通民众能够买得起房,享受到经济增长和楼市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北京市这个新政是根据目前北京楼市的实际状况,确定了新的普通住宅标准,有利于更多的中低收入者减轻购房支出。
显然,此次北京“新规”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虽无当初广东佛山那般意图直接松绑限购,激活市场的生猛外,亦颇有款曲通幽之处了。
值得注意的是,事实上自2010年4月国务院出台“国四条”开始全面调控以来,北京市一直是响应中央房地产政策最为积极和到位的城市。
在中央政府首次要求房价过高城市实施限购之后不久,北京就成为了全国第一个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在限购政策开始在全国铺开之时,北京又进一步出台了包括"限外"在内的最为严厉的限购措施。
据了解,目前在已出台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北京亦是全国唯一一个明确规定2011年房价调控目标为“稳中有降”的城市。
放在这样的背景下去观察,北京市政府出台的普通住宅认定新标,确然并无要与中央政府“博弈”的意图,但若结合全国范围的形势而论,却依然是当前地方政府出手“救市”的最新一例。
看起来,在经年累月的房地产调控下,地方政府现在终将要面对已多年繁荣房地产市场的终极反转。不过显然,一个持续下滑萧条的房地产市场亦并非各地方政府所乐见的事实。
其实,不仅仅是在北京,日前在武汉亦有传出“豪宅税标准将去除单价每平米7000元(人民币)、总价上调至130万元”的类似消息(原标准为单价每平米7000元以上且总价超过100万元)。
事实上,今年以来在海南、佛山、成都等地已多次出现地方政府试图松动限购、限价行政调控禁锢,尝试松绑市场的举动。
前不久就有报道称,成都市房管局近期召集多家开发商座谈宣布,政府准备仅在房产证登记发放时核查购房人资格,而原来网上签约时对购房人的资格审核,转交由开发商和房产中介执行。
但该“新政”实行约一周后便被叫停,成都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随后表示,成都继续坚决执行住房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