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是靠限购可以一劳永逸解决的,但通过限购政策的降温作用,可以为下一步出台制度化的、市场化的解决方案赢得时间。
8月25日,浙江台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出台限购令的二三线城市,二三线城市的楼市限购正式拉开了序幕。
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为了强化限购政策的执行力,住建部已开始逐步推进房地产热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和数据库的异地联网”工作。这项工作完成后,一个人在不同城市的房产将能够“一并查询”,异地购房的资金流向、程度、走势将可以得到“统一监控”。
建立“异地购房限购”和“异地购房监控”的有效监管机制,是实现房地产调控全国一盘棋、尽快为楼市降温的必要举措。但是,另一方面,也不应浪费限购政策打开的时间窗口,需要着手制定治本之道解决房地产的市场问题。
现在很多人对限购政策执行的时间有很大误读,认为限购政策随时可能终结,加之各地限购政策本身难免存在一些“误伤”行为,使得一些地方限购政策的执行力大打折扣。所以,为强化限购的执行力,首要的是强化限购的政策预期,在对限购可能造成的误伤进行修正的同时,应该明确限购政策的执行时间,以及限购政策执行的配套措施。
近期内,有关方面或许应将限购政策制度化、完善化,应该明确,在税收、土地以及信贷等替代性政策出台之前,限购政策不会退出调控舞台。否则,一旦限购政策退出,房价将再次反弹,本轮调控又会重蹈失败的覆辙。
另一方面,也应看到,限购政策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其作用在于通过限制投资、投机,为房地产尽快降温。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不可能靠限购一劳永逸的解决,只是,通过限购政策的降温作用,为下一步出台制度化的、市场化的解决方案赢得更多时间。
长期而言,中国房地产公共政策的基本走向,仍然要坚持市场化的调控措施,比如,通过改革土地交易方式,尝试对投资房地产的行为征收暴利税,以及增加保障房的供应等措施,建立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公共政策体系。所以,有关方面在不遗余力实行限购、为房地产降温的同时,也应着力推进市场化的政策,向民众传递理性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