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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才公寓现已动工 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难问题

2011年06月29日 18:12:33来源:瑞安日报责任编辑:姜珂珂字体:【大】【中】【小】
简介:

  为营造良好的引才、聚才环境,切实解决人才住房难问题,我市建立健全人才住房保障制度,2个人才(大学生)公寓现已动工建设。

  施工现场

  据了解,今年以来,人才(大学生)公寓建设顺利推进,共在瑞安经济开发区南区和北区确定2个人才(大学生)公寓建设点,其中,南区人才公寓坐落在飞云石碣门村,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共有30平方米和50平方米单身公寓280套;北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共有50平方米单身公寓和80至90平方米的小户型套房140套。目前,两个建设点均已进入建设阶段,其中,南区已完成桩基础施工,北区正在桩基础施工。我市人才(大学生)公寓建成后,将有效缓解引进人才和大学生的住房问题。

  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了解到,人才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3个方面:

  一是制订人才公寓建设规划。综合分析考虑人才(大学生)住房需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每年将开工建设一定面积人才(大学生)租赁住房,用于引进的各类人才、在瑞创业或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以及我市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租赁居住。“十二五”期间,人才(大学生)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5万平方米,其中瑞安经济开发区北区4.5万平方米、瑞安经济开发区南区5.5万平方米、北工业园区0.5万平方米。

  二是加强土地供应和规划保障。我市将人才住房与其他保障性住房一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实行行政划拨和出让方式供地。在下达年度土地供应指标时,优先保证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同时,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将人才保障住房纳入公共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三是完善税费等相关配套优惠政策。对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外来人才集体宿舍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实行减半收取。人才住房建设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同时,鼓励企业建设外来人才集体宿舍,并给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营运的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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