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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850套限价房为何申购者近九成是公职人员

2011年06月14日 14:20:15 来源:温州晚报 查看评论
 
 

  近日,有网友在本地论坛爆料:苍南县第四期安居房的分配上,几乎全部分给了公职人员,部分乡镇领导干部涉嫌“以权谋房”。

  昨日,记者调查了解到,苍南第四期安居房是我市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共850套。根据苍南县政府有关规定,该期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中等收入群体并符合享受房改政策而未享受的对象,其中主要为:该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

  苍南县房改办证实,850套分配计划初定:乡镇368套、县机关单位318套、教师64套、引进人才50套、拆迁安置50套,近九成限价商品房分给了公职人员。□本报记者黄忠

  网友爆料:

  全市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苍南第四期安居房几乎全给了公职人员,部分乡镇领导干部涉嫌“以权谋房”

  850套限价房

  为何申购者近九成是公职人员?

  苍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

  派出3个督查组分赴各乡镇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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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爆料

  850套限价商品房

  优先考虑干部职工

  苍南县房改办介绍,限价商品房于2008年9月开始运作,2009年开工建设,属我市范围内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

  该项目坐落在龙港镇新兰村,建设用地面积60.5亩,总建筑面积82427平方米,由2栋小高层和9栋高层组成,共计850套,总投资3亿元。

  作为解决“既不属于低收入住房保障范围,又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夹心层家庭住房困难”的限价商品房项目,该项目开工建设时,引起当地中等收入家庭的广泛关注。当地媒体曾描绘了一副美好的愿景:限价商品房实施政府指导价,单套房价比市面便宜10%~20%,销售对象为该县干部职工及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

  然而,去年2月苍南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县第四期安居工程住房销售的意见》(苍政发[2010]14号)文件和今年4月下发的《关于第四期安居住房销售的补充意见》(苍政发[2011]89号)文件,一下子将非政府机关单位的社会家庭挡在了限价商品房的门外。

  根据文件规定,该期限价商品房销售对象优先考虑属中等收入群体并符合享受房改政策而未享受的对象,其中主要为:2004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该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

  2009年1月,限价商品房开建时,苍南县有关部门曾表示,初步限定价格为3700元/平方米左右。不过,苍南县房改办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限价房价格还没有确定,但肯定比当初定的价格要高”。昨日,记者了解到,同位于龙金大道、临近限价商品房的新湖绿都商品房目前市场价为17000元/平方米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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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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