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展企业填妥《参展意向确认函》,并提供参展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营业执照》;如属展示项目暂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则需提供《土地合同》或《土地征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如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原发证单位印章。
2、参展商按付款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预订展位。
3、对参加宣传推广套餐企业的宣传报道回报,仅限于展会招商和展会期间的版面。广告回报刊登时间为2011年6月1日—8月 21日前
六、联系方式
2011温州秋季房展会组委会
地址:温州市公园路105号日报大厦
联系人:何晓艳 王浩 上官福寿
手机:13634233220;18857722581;13506629842
电话:0577- 88097083;88096838;56686860
传真:0577-88097150
历届展会现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