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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落地百日观察

2011年05月16日 10:02:53来源:钱江晚报责任编辑:李茜茜字体:【大】【中】【小】
简介:
  有待加码 “组合拳”不可松劲

  房产税试点百日之际恰逢5月——历来是观察全年楼市走势的重要时间窗。

  自4月中下旬以来,楼市升温趋于明显,一手住宅量价齐升的城市近半数。五月,各地开发商将加快推盘,“量”的活跃是否会激发“价”的上涨?

  权威人士强调,要把一些地区过高的房价降下来、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正对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利润和价格等进行调研,拟在商品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而国务院督察组对各地落实调控政策情况进行督察之后,也引发了各界对更多“储备政策”的期待。

  决心之下,年复一年的楼市困局,如何击破?第一,从严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深化房产税改革。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蓝皮书建议,房产税试点应加快向全国推广,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形成稳定的税收来源,并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宋会雍等专家还建议,应根据试点情况完善房产税的制度设计,比如可在税率基础上拉大级差,增加至5-7档税率标准。同时,将房产税改革逐渐从增量房向存量房、高档住宅和全国各地推进。另一方面,“组合拳”不能松劲。

  房产税不是万能的

  试点百日,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之征应该说并未取得理想目标。其实早在试点之初,就曾有多位业界专家表示并不看好房产税。经济学家魏杰曾公开表示,在住房供应短缺的形势下,房产税也会“无能”。

  魏杰认为,在房产问题上不能情绪化。房产税争议非常大,为什么有人反对?关键是一旦出了后干什么?如果抑制上涨,恐怕没多大作用。“房产税被寄予希望很高,其实在国际上已有经验,像2006年韩国的房价上涨很大,韩国出台房产税,而且很重”,没想到没把房价压下来,反而还增长。其实,只有在过剩条件下这个办法可以,存在短缺就会转移税收。

  此外,在房产税是否合理的问题上也曾引起广泛讨论,焦点围绕在房产税作为持有环节的一种税种与在购买环节的税种有所重复。例如,在购房时,买房者已经负担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如果再缴纳房产税,等于重复交税。

  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曾表示,在中国现有税制不修改的情况下,加征房产税无疑是一种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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