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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房产税:3个月税款不及1套房

2011年05月09日 15:31:48 来源:华夏时报 查看评论
  实缴比例上海1%重庆5% 征收额度皆不足百万

  至今已近百日的房产税试点效果似乎并不理想。《华夏时报》日前从重庆市财政局和上海国税局有关人士获悉,截至目前,重庆市已经入库的房产税试点征收税款有几十万元,而上海约有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具体税款尚无具体数据。(据《华夏时报》)

  截至4月27日,上海市税务机关认定的应征税的住房2306套,从3月份上海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纳算起,约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

  即使按照每套住房平均交纳5万元计算,上海房产税试点三个月的入库税款只有百万元左右,远不及上海的一套房款。

  而按照上述重庆财政局官员的说法,只有几十万元。对此,该官员的说法是,由于按照房产税试点的实施细则,存量的独栋别墅保有环节的税款可以在当年的10月1日到31日交纳,已经入库的税款主要是完成交易的住宅。

  即便如此,在重庆的住宅交易中,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大概占到总交易量的百分之五到六。

  同时,房产税试点预期的房价下跌却不见踪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重庆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无论同比还是环比均在上涨。同样,一季度上海商品房成交均价上涨12%。

  购房者鲜考虑房产税

  沪置房产市场部经理付琦告诉记者,一些投资者虽然在购房时问到了房产税,但这并不是他们考虑的主要因素。

  另外,一些投资客认为房价在明后年依然会上涨,从房价中获得的收益完全可以抵消掉目前的税率。付琦告诉记者,所以很多投资客一旦确定要买房,都不太会在意房产税的问题了。

  试点方案设计先天不足?

  房产税在设计环节或许存在不足。“征收对象是新增第二套住房,如果信息显示不是第二套的(可以把名下的房产转到子女和亲戚名下),自然不用缴纳。”卫明不动产智库营销负责人蔡为民指出,上海房产税的征收数量不多和试点方案确定的征收对象有关。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房产税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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