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强势调控下已呈低徊观望之态、渐趋回归理性之路的楼市最近突然“回暖”,一些地方“地王”再现、高端地产交易量价齐升、“金九银十”等炒作之声四起,似乎人们司空见惯的新一轮“报复性增长”即将来临,楼市将再次堕入越调越涨的怪圈。或许这些现象只是部分房地产商放出的“试探性气球”,或许所谓“回暖”的说法尚需要统计数据的支撑,但这些零散的迹象已经集中造成了社会新的焦虑,政府调控政策的效果被广泛质疑。显然,楼市调控已经进入一个博弈相持的关键节点,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受到极大考验。
关键时刻,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不可动摇。数年来的调控实践表明,面对各种强大利益群体盘根错节、水深浪高的楼市,调控政策很难一蹴而就,政策出台后须不断调整,及时保证执行力度和落实到位,必要时还需加大砝码,否则政策调控效果将大打折扣,甚至被迫偃旗息鼓。从这一轮的调控来看,目前还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阶段,被调控方仍未认清形势,反弹欲望强烈,调控还需再下决心、再敲重锤,以防当前的局部“回暖”演变成全面的报复性增长,那将是一场严重影响公众信心、政府形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灾难。
关键时刻,政府应采取多种手段彰显调控决心。应该讲,虽然近年来几次调控效果不佳,但政府调控楼市并非“弹尽粮绝”、一筹莫展,相反是枪弹仍然充足,着力手段尚多。且不论一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房地产税、物业税等,也不论令楼市投机者胆寒、但一直“雾里看花”的空置率调查,单单论已经出台的调控措施,如果真正落实到位也将发挥巨大威力,如闲置土地问责、加大保障房供应,等等。面对当前形势,政府是应该打出新的调控利器,还是应该加大原有政策执行力?显然答案并非绝对,但采取多种手段彰显决心却是绝对必要的。
关键时刻,政府的决心就是社会的信心。楼市走向既对中国经济举足轻重,又对民生幸福至关重要,政府是否有决心调控好楼市,将影响到社会公众对中国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改善的信心。人们有理由相信,政府在关键时刻将有所作为,再下决心加大调控力度,最终促使楼市回到健康、理性增长的轨道。
8月以来国内房地产市场成交迅速反弹的态势,引发了人们对地产调控政策的预期,而这种预期在9月的最后两天明朗。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在4月份“国十条”的基础上再次加大了调控力度,房价上涨的动力有可能因此减退。“迷茫”的楼市在新一轮政策的影响下走势如何,更引发社会关注。
进一步压缩炒房可利用政策空间
根据9月29日晚多部委出台的措施可以看出,虽然政策主体依旧是对4月份“国十条”的进一步落实,但在许多细节上均发生了些许变化。
根据新的政策要求,各地要加大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力度。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其实,早在4月底北京市出台的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房地产调控细则中,就已经明确规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如果说此前聚焦于信贷和契税方面的政策调整,还有些“间接”调控的味道,那么对一定时期居民购房套数的限制则是直接对炒房说“不”的调控。
信贷“一刀切”影响未来市场
新调控政策中对“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的要求,基本上重申了4月“国十条”的各项政策。不过其中三点变化很可能对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产生重要的影响。
首先,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这两条是全国“一刀切”式的政策,不再像此前出台的政策那样只要求在房价过高城市有选择性地实行,更有利于打压非自住性购房。
除此之外,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的政策更加严厉。现在“一刀切”地调整到三成以上,无疑提高了购房的门槛,对限制投机性的购房行为将有显著作用。
另外,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这将比较有力地堵住那些通过消费贷款买房的所谓“灰色通道”。
契税政策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细则要求,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这次的契税政策与此前相比变化不大,保障自助需求与限制炒房的政策目的明显。
相比之下,这次提出的“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很可能会对开发商产生重要的影响,特别是一些有捂盘意向的房地产项目。
公租房成保障主流
在住房保障方面,政策再次强调了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同时着重强调了要“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由此可见,公共租赁住房将成为未来住房保障当中的主力军。
同时,政策再次强调了要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的问题。首次提及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这些细则的具体补充不仅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而且对其他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除此之外,针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开发商,新政也再次严格要求,相应的处罚措施也更加具体,分别从其资本市场、土地市场和信贷政策三个方面入手,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
上海某房地产综合研究院院长认为,这次出台的政策虽然还是在落实“国十条”,实际上在很多领域已超出“国十条”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