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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变5年 房产纠纷增多

2006年06月19日 09:58:25来源: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不规范交易常会给房产纠纷埋下隐患,更会带来权属风险。这不,房产新政刚出台,由于营业税缴纳标准由2年升至5年,使得之前一些房东为了规避营业税,将过户手续拖延至满2年后办理的,现在由于规避不成,纠纷也就随之发生了……

  营业税规避不成惹纠纷

  房产新政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而之前该标准为2年。由于标准的改变,致使之前部分交易出现了纠纷。

  市区李先生与叶先生之间的房产交易就碰到这样的烦心事。李先生的房子位于上陡门住宅区,是2004年6月从他人处购买的,到今年6月12日才满2年。由于做生意急需资金,在今年的1月份就将该套房产挂牌出卖。

  挂牌没多长时间,市区叶先生就看中了该套房产。于是两人很快谈妥了价格、支付方式等成交条件,并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要到12日才具备产权证办出2年的时间。于是双方约定,卖方给予买方1万元优惠,买方在支付50%的房屋款后,先入住该房屋,等6月12日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一次性付清剩下的余款。

  本来到了这一步,其“如意算盘”可为双方节省一笔费用,但事有出人所料。5月29日,国家出台了“国六条”细则,而其中对营业税缴纳标准的提高,也直接对他们的交易造成影响。而此时他们的交易也出现了纠纷。卖方认为,买方购买该套房屋已得到1万元的优惠,现在政策变动了,该部分费用应该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认为,营业税本来就应该是卖方缴纳的,现在政策变动,这种规定并没有改变,所以应该还是由卖方来缴纳。

  没想到,本来看起来很顺利的房产交易,由于新政的出台,打乱了他们的“如意算盘”。

  纠纷数量增多成关注

  类似于李先生和叶先生这样的操作手法,主要是为了“躲”过原来规定的两年期限,以此达到避税的目的。其主要依据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卖方和买方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能顺利完成整个房产交易。另外这种做法也极像我市普遍存在的“安置房扣款”买卖方法,不会存在风险。但如今事实证明,这种操作手法还是有风险的,并成为现阶段二手房市场纠纷的主要原因。

  据海螺置业、我爱我家、21世纪不动产等中介公司透露,去年“国八条”政策出台后,一些房东为了规避营业税,将过户时间拖延半年甚至一年之后,而现在“5年标准”一出台,纠纷也就出现了。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的房产纠纷,较大的中介公司一般都有几件发生,其数量已有相当规模,并已成为市场热点。

  海螺置业副总经理王珍楠认为,现在这部分纠纷,类似于当初“2年标准”刚出台那段时间,各个中介都不可避免地碰到这样的事情。目前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协商解决的,但有的由于双方都不让步,很难协商解决,只能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目前最为关键的是,有很多的卖方尽可能找一些理由,或以忙为由,推托协商解决此类事情,给解决此类事情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风险在交易中隐藏

  业内人士认为,根据以往一些延期过户的案例,如果两年后房价出现上涨,卖方在过户时提出另外加价等其他一些要求,否则不配合过户等情况,也时有发生。现在尽管房价已趋于平稳,但这种风险无时无刻存在。

  同样,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在转让、抵押时,当事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显然,从上述的例子可以看出,其实际已经发生了交易,但没有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房管部门就很难确认此种交易行为的有效性。

  而此前市财政地税局对缴纳相关税收的时间界限,也是以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收件为依据,有些一年前已交易,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却要缴纳双倍的契税的情况,也大量存在。如现在没有被房管部门收件,5年的时间,房产政策随时都有可能变化,这种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浙南律师事务所尹航律师则表示,营业税由卖方来缴纳,这在相关法律中已有明确的规定。但以上这种操作方式,有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这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通过相互串通的方式达到逃避营业税的结果,法律上是明文禁止的,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可能就是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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