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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律师费凸现银行体制漏洞 霸王条款亟待废除

2006年01月17日 15:22:38来源:《中国不动产》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对此,王前虎态度十分明确,为规避风险所产生的调查费用理应由受益方出,强制性地由消费者来埋单是极不合理的。

  另外,消费者的对此事重视不够,见怪不怪的态度让自己失去了本应享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无形中助长了银行的威风,使得金融垄断更加堂而皇之。

  王前虎表示,无论借款人还是银行,谁享受律师服务谁就应承担付费义务,银行无权为借款人在支付律师费方面设定义务。这种情况的出现,是“银行借助自己优势地位在进行‘强制交易’。”

  显而易见,这有失公正的行为源于一个简单的目的--垄断背后,是银行在购房人缴纳的律师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上获得利益。

  “天下大赦”的曙光

  “免费政策”在律师界产生了不小影响。据滕德京介绍:“原来的律师费都是按照千分之三或千分之五收取的,而实行新政策后,这部分费用变成银行出几百块钱作为象征性地补助。”落差之大,不难想象。

  滕德京坦承,贷前调查并非一定要律师参与,“很多情况下,银行完全可以自己做贷前审查,是否聘请中介机构,如律师行代理,是由银行决定的。”据他称,国内有些地区发放个人贷款并不需要律师做见证工作,“只是北京地区律师代办服务开展得比较好罢了”。

  近期,工商行又有“取消强制房贷险”的消息传出,以房产抵押担保方式到工行申请个人贷款的买房人,将被允许自主选择是否购买房贷险,并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第一家试点仍在深圳分行。

  工商行的诸多创举称得上“惊天动地”,也着实给其他银行一个措手不及。看得出,各大银行在观望的同时都表现出高度的谨慎。采访中,多家银行北京分行均以“未接到通知”为由拒绝发表观点,言语中并未排除会有跟进的可能。

  “垄断”一词在这个竞争泛滥的市场经济时代显得颇为可笑,而当前国家的金融管制却无形中铸成了这一表象。不过,银行不会缺少竞争对手,很快,脆弱的金融垄断将在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介入中被打破。相信,与之紧密相关的房贷业务也将迈出“不公不正”的阴影。

  正如王前虎所言,“霸王条款的废除乃大势所趋”。(曲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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