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不交物业费16名业主被拘
2005年10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98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分6路前往欧陆经典、芍药居等13个小区,采取“堵被窝”的方式对57户长年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强制执行,对16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据悉,被执行人均是长时间不交纳物业费,并在物业起诉、法院判决生效的情况下仍不履行的业主。
据介绍,此次共对12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4名妨碍公务的人员处以15天司法拘留,并处1000元罚款。另有10名业主主动交纳了物业费,合计1.7万元,其中7人由于拖欠时间过长而被处以1000元罚款。
案例2
朱明瑛拖欠物业费一审败诉
2005年11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歌唱家朱明瑛拖欠物业费一案作出判决:朱明瑛一审败诉。朱明瑛的代理律师陈旭律师表示,对此判决不同意,将提出上诉。
早在2004年11月,建国物业就以朱明瑛拖欠物业费为由将其告上法庭,2005年6月,建国物业撤诉,当时这起明星物业纠纷被看做是告一段落,甚至被认为是业主反抗物业公司的胜利。但就在2005年10月18日,建国物业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对朱明瑛提出诉讼。此次庭审中,原告和被告对北京建国物业公司在2004年5月21日至今对小区包括朱明瑛在内的业主提供的事实服务都没有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北京建国物业公司与清镜明湖小区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的《临时物业管理协议》及其补充说明是否具有合法性。
建设部
将采取措施规范和发展物业管理
据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介绍,2006年,国家将建立健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规范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的维修和正常使用。另外,还要启动实施物业管理师等执业资格制度。
汪光焘说,要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坚持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方向,鼓励公平竞争,建立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引导和监督各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深化城市公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维修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法院
物业纠纷案欠费占九成
据朝阳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郎团聚介绍,近几年,物业管理纠纷增长极快,从2002年194件升至2004年的1895件,此类案件两年激增了近9倍。2005年涨幅也达到了43%,由2004年的1895件上升到2005年的2713件。而在朝阳区法院审结的2140件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业费的为2021件,占到此类案件的九成以上。郎团聚分析认为,之所以这类案件激增,关键就是立法不完备。
人大代表
给物业公司入市设个门槛
在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召开的座谈会上,徐世虹代表说,与其投入那么大的精力鼓励成立业主委员会来维权,不如下大力气想办法规范对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管理。张耘代表认为,之所以有一些消费者接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后不交物业费,根源在于“没有选择物业公司的权利”。所以,他建议,要尽快建立完善的物业公司市场准入制度;每年对物业公司进行公开的评议和审查;尽快制定一系列标准如收费标准,让物业公司的服务有据可查,有规可依。同时,要尽快制定针对开发商的惩戒制度。
律师
建议推行“无会即无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