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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拒退定金

2005年12月23日 10:00:41来源:北京现代商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昨天,本报记者收到读者张女士的投诉。12月中旬,她按照一份传单上的介绍来到位于通州区的“雅丽世居”售楼处。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将总计10000元现金交给该售楼处,作为一套房子的定金,并签定了一份房屋购房确认书。过了几天,张女士改变了购买想法,却被售楼人员告之,无论买不买这套房子,10000元现金都不能退还。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售楼处地址和电话,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于12月22日来到通州区的雅丽世居售楼处。

  实地探访——

  10000元定金换得房屋确认书

  “您先交10000元把这房子占上,因为您这套房子只剩下最后一套了。”得知记者还在犹豫,售楼员金某有意强调说。

  在带领记者看过沙盘和现房后,金某试探性地问记者是否有中意的房子。记者随即表示对一套225平方米的大跃层很感兴趣,但还要再与其他售楼处的房子比较才能定下来。

  就在记者准备离开时,旁边一个女售楼员提醒金某:“这套房子已经被人交押金了,一会儿客户就带全款来。”金某争取道:“这是这位大哥看上的房子,人家都准备交钱了。你让你的客户换一间吧。”“不行,我都跟人家都说好了。”“那我们现在就交钱,谁先交钱房子就是谁的!”

  双方争执期间,金某转身拉住记者往收款前台走:“先交10000元把这房子占上吧,您也听见了,只剩下最后一套了。”但是记者婉言谢绝。

  深入调查——

  被“忽悠”者不在少数

  据张女士介绍,改变她购买想法的是,缴纳定金后,她发现距离小区门口十几米外有一条铁路,而当初在开发商的沙盘和售楼员介绍项目时,都没有提及这点。“要是知道了,我肯定不会交钱的。”张女士说。张女士介绍,在该小区与她有相同遭遇的人不在少数。曾经有其他买房者主动与张女士沟通,但是张女士因有顾虑没与他们保持联系。

  发稿当晚,记者再次致电雅丽世居的售楼员金某。询问如果有购买意向,但是在正式购买之前能否不交1万元定金,金某明确否认,而且“交了之后也不能退还,直接转到购房首付款中”。

  律师说法——

  定金没有不退还的道理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定金是因为买卖合同而存在的。如果消费者交付了定金,但没有签定任何购买合同的话,那么在买房者请求退回定金时,开发商有义务将该定金全部返回。邱律师表示,即便签订了购房合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违约在先,比如在销售时,有意隐瞒事实,此时买方人主张返还定金,开发上应该双倍返还。同时,邱律师也反映,现在这种售楼处拒退买房者定金的现象非常普遍,“针对这种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消协和工商等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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