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律师您好,我是重庆市江北区人。我于今年5月份在重庆南岸经开区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期房。在签购房合同的同时,签了一份告之书(大概内容:其房从购买之日起60个工作日解压)。当时问了售房人员说“没什么,都要签的”。因交房日期为同年6月30日,当时有很多业主已经装修入住。售房人员说可以装修入住,我便于6月中旬办理了装修手续。到现在开发商也未办理下来解压,按接手续。期间找到开发商的律师交涉,其律师说“他只负责把东西交到公司去,至于办没办,办到什么程度他不知道。”然后问他负责人呢?他也是不知道。因为我担心出问题曾经到经开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过,看到我买的房子的户名是别人的。现在我买的房子不是我的名字,该房于2001年卖给一个叫刘波的人。现在房子我已经装修好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问了一下小区的其他业主,有很多都是这样。而且很多买了很久了都没有办按接手续。请问办了按接如果开发商一直交不了房是不是也拿不到房产证。
我现在要求开发商跟我签补充协议,要求他们于12月30日办完解押手续,如果办不下来我可以退房,开发商赔偿我双倍的购房款和装修全款。但是开发商不同意签,只是口头说年底一定能办下来。
我现在只能先了解一下,还有(最新204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文))是不是在外地也管用?万分感谢!
王良斌律师回复:如果您的说法真实,开发商就存在"一房两卖"的欺诈问题,您可以主张退房,并获得双倍赔偿。您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有关司法解释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