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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房地产调控:稳中微调 房价将会稳中有降

2005年12月20日 13:04:37来源:《瞭望新闻周刊》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但促进住房消费,首先要完善消费环境,从财政税收政策到培育规范的房地产市场;其次,促进住房消费并不意味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倪鹏飞指出,目前不用再出台新的调控政策,关键是要抓调控政策落实,将有些措施制度化。健全有关房地产金融和税收制度,在从严抑制投机需求的同时,有效刺激真实的消费需求。

  但应警惕住房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的挤出效应。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提醒,1998~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3%,而住宅销售的增长却超过30%。这必将影响到对其他产品的消费。

  弥补制度性缺陷是关键

  住房作为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加上我国房地产业真正发展的时间还很短,目前整个行业市场化的程度还不高,对此状况,倪鹏飞强调,应该借此轮宏观调控的机会,推进房地产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

  例如,提高土地供应等各个环节的透明度,减少政府在具体开发环节中的行政干预。更关键的是,要转变目前一些地方经济对房地产业过分依赖的局面,由于房地产业市场化程度低、进入门槛低、利润率相对较高,一些地方政府一看到经济下降、出现通缩就想到房地产,而不是依靠技术创新,发展实体产业,培育稳定的增长动力。长此以往,将造成产业空心化,不利于城市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对于未来的政府政策取向,倪鹏飞认为,最近房地产出现过热的问题,部分是由于市场制度不完善造成的,因此,未来,政府应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弥补制度缺陷,在此基础上,逐步发挥市场对房地产市场的关键调解作用。政府应转变职能,加强信息等服务,加强市场监管,认真履行针对中低收入阶层公共产品供给职能。同时主要利用货币供应、利率等金融政策和税收以及有关住房公共产品资源,影响和调节房地产市场。

  经济学博士任纪军认为,目前出台的宏观调控政策已经触及了房地产业问题的根源。但是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解决宏观的、周期性的、短期的经济问题,难以解决深层次的、长期的制度性问题和产业的全面重整,即宏观调控政策不能代替体制改革政策和产业政策,中国房地产业亟待借此实现战略转变。

  首先,推进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形成以市场配置房地产资源为基础的要素市场,从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转变。

  其次,房地产企业从大而全、中而全、小而全的全能型的市场组织向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市场组织转变。

  第三,房地产企业经营模式从项目开发型向资产经营型转变,从房地产业的单一经营模式向多种经营模式并存转变。

  第四,推进房地产证券化,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逐步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资本市场。房地产业从间接融资为主向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兼容转变,从产业资本独立运营转变成为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融合、产融一体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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