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过程中占用了一定的土地,似乎已成为粮食种植面积不足的重要祸因,但实际分析之后发现,房地产中的城市建设用地再节省也对中国的土地利用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城市化能最大程度地解决好我国人口居住的占地问题,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节约更多的土地用于工业和农业发展。应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加速城市化的过程和房地产高度发展的有利条件,进行人与土地关系的合理调整,发挥土地的最大利用价值,让我国的经济进入可持续的发展过程。
城市化并不是导致土地资源紧张的原因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全部国土面积中大部分为林地、牧草地(含山地)以及水域,关系国民生命线的耕地面积只占14%,而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约占27%。工业占地约为1.7%,城市建成区和居民用地仅为0.3%。但城市化和城市居民住宅用地所占比例很低,可见房地产并没有过多地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也并不是引发或导致中国土地资源紧缺或占用耕地数量过多的根源,更不是引发粮食产量降低的原因。
城市化的过程中占用了一定的土地,似乎已成为粮食种植面积不足的重要祸因,但实际分析之后发现,强调城市建设节约用地固然十分重要,但这并非解决我国土地利用根本矛盾的关键所在。
城市建成区的总面积2003年为2.83万平方公里(2004年为3.15万平方公里),仅占全国土地面积的3%,却居住了全国约40%的人口。假定按全国未来发展到12亿城市人口和按现有人均146平方米占地水平计算,最多占地不会超过9.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国土面积的1%(其中一部分为山地和非农业用地),再按同等比例计算交通占地和工业占地也不会超过全国总国土面积的3%,不会超过30万平方公里。同时也不会对现有的种植面积产生绝对减少的危害,尤其是科学技术会大大提升农业种植的单位产量。只要合理利用土地,实现中国城市化率70%以上,并不会造成现有种植面积和粮食生产的危机。
城市容积率过低是对土地的最大浪费
我国现有城市建设中平均容积率过低是对土地的最大浪费。东南亚地区国家大多存在土地与人口的矛盾,因此城市建设中各国的平均容积率约为1~2。而我国目前的大城市中城市建设容积率约为0.75,中心城市的平均容积率约为1,都低于周边国家的标准,进一步造成土地利用的矛盾紧张。而未来中国的城市建设容积率如能平均达到1.5~2.5则会大量减少土地的占用,更能合理地解决城市化进程与土地占用的矛盾。
我国现有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消耗远远低于我国土地沙化的过程。我国每天平均沙化面积为1230个篮球场,仅阿拉善地区年沙化面积就达1000平方公里,全国年沙化土地面积更高达2460平方公里。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26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7.9%。如果合理安排非农业和城市化的关系,大量减少非城市化和非合理农业而造成的土地沙化;或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城市化与减少造成沙化农业的人口转移上,就一定会节省更多可利用土地,为人类居住创造更多的生存空间。
提高城市容积率是省地的基本条件
澳大利亚是全世界人口与土地面积矛盾最小的国家之一,但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政府提出了城市从低密度的扩张向中密度的集中回归。不是因为土地不够用,而是低密度城市扩张大大增加了土地的利用成本,同时大大降低了城市的集约经济效应。
加拿大是全世界人口与土地面积比最富有的国家,但经济发展中人口向中心城市集中,也是同样的原因。
我国现有的城市建成区的平均容积率仅为1:0.496,是对土地资源的一种浪费。以首先实现农民住别墅而著名的华西村为例,在发展中遇到了土地的制约,现已开始向空间发展,要拆除新农村中的别墅而开始让农民上楼,用容积率交换土地。我国未来的城市发展与建设中会遇到同样的制约,因此要大大的提高城市建设中的建筑容积率,同时在大大提高建筑高度的同时,降低建筑物占地的密度,以释放出更多的地面空间。
在提高城市建筑高度和容积率的同时,架空和开放首层建筑,并合理地建立地下与架空空间的交通联系,以增加城市地面空间,增加城市建筑容积率,提高消防能力、防灾能力,增加人流与车流的使用空间,减少人车在地面同时进行的流量,增加土地的再利用功能。
一方面政府部门担心城市建筑容积率的提高会造成人口过度集中的新城市病,从而带来交通、供给等一系列问题,使生活质量下降;另一方面又担心人类居住与土地供给之间的矛盾。那么是否我国的城市居住条件就不需要和无法改善了呢?城市化是否就无法继续进行了呢?看来只有将城市平均容积率提高到1~2.5的水平,才能合理地解决城市化与省地之间的矛盾。
低密度住宅降低了土地利用系数
一般而言在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像华西村一样,拆除低密度的旧城区而建高楼,提高同等土地的建筑与人口的容纳量。1995年之后城市人口密度增加而建设用地非人口同比例增长,其原因就在于各个城市中在原有城市建成区中大量拆除了低密度的旧建筑,而建设了高容积率的新建筑,在土地的重新利用上解决了土地的利用效率问题。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战后重建的过程中都为了解决房荒而建设了大量的低档住宅,也都在上世纪60~80年代经历了一个拆除重建的过程,如新加坡、英国、德国、法国等,而我国则刚刚开始这样一个城市重建的过程。
但相当一部分城市的新建规划中,仍在重复建设大量低密度的住宅区,特别是政府部门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角度出发,提出大量建设小户型和低档普通住房的要求。因此大量的低密度住宅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系数,并加大了拆除重建的存量。现在城市大量拆除上世纪80年代之后建设的低标准住房,而这种为了满足当前的低标准造价和分配的原则,仍会重复现在大量拆除低标准住房的过程。如北京的回龙观社区和天通苑社区的大量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政府部门在市政设施上的投入和为改善交通情况的投入已远远大于提高住房密度和标准的补贴,这些投入仍可能出现二次建设的重复投入。
公用建筑节能比住宅建筑节能更重要
目前我国住宅建筑的总量已达90亿平方米。住宅节能会产生很大的效益,但公用建筑的节能比住宅建筑的节能更为重要,公用建筑中的能源消耗远远大于住宅中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