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该税种主要有两种缴纳方式。需要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用户,可以采取“一站式”的方法,直接到银行缴纳;不需要办理按揭用户,则可以直接到地税分局去缴纳。
基准地价:06年元旦执行新标准
对于基准地价调整问题,市民对此较为关心,同时也存在一些疑问。市地产交易所主任王杭生告诉记者,新基准地价实施后,用地性质属“划拨”的,且是二手房买卖的房产,办土地证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而其他如属于“出让”性质的,或是一手的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办理土地证,其办证费用变化不是很大。
据悉,根据现有的基准地价政策规定,2006年1月1日起温州市区划拨土地转让将按新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据王所长介绍,其中市区商业、住宅的基准地价按所处地段不同分为8个级别,不同片区的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不同。1月1日以后申请转让变更登记,国有划拨的商业、工业用地等收取出让金普遍增幅在3到5倍之间,住宅类稍高,平均增幅达到10多倍。据王所长透露,具体新的标准将会在近段时间对外公布。
据该市地产交易所统计,市区初步统计大部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已进行了土地转让登记。凡是在2006年1月1日前已登记收件的,只要符合条件的,不管何时办结,均按原来的标准收费,而延期办理的一律按新标准执行。
交易所得税:“传言”影响卖方预期
“现在市民最为关心的就是二手房交易个税是否会执行,买家对此还抱了一些期望。”海螺置业的胡光明向记者说道。在中介公司,记者碰到了市区的江小姐,她向记者问个税是否会执行。据江小姐介绍,目前她自己手中有一套上陡门的房子,当初是以23万元买进来的,今年10月份在中介公司以6500元/平方米的价格挂牌,面积有74平方米,总价为48万元。可现在江小姐很犹豫,国家的政策一个接一个,市场上又传出风声要征收交易个税。如果要交20%的个税,那么得承担个税约5万元。是否现在就应该把房子卖出去?还是再等等?
很多住户和江小姐一样,存在着这样的顾虑,那么以后是否会实行这个政策?在近日召开的温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第一次联席会议中,该局有关人士建议,在国家没有新的宏观政策出台前,我市目前不宜出台新的紧缩性的调控政策,同时,在国务院没有明确必须开征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前,我市不宜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征个人所得税。
昨天,记者就此地税是否征收咨询了温州财政地税局税政局办公室的有关人员,他表示省里还没出台关于是否执行20%个人交易所得税的办法,到目前为止也尚未收到总局的文件,所以,目前没有要执行这个税种的确切消息。
温大(筹)建工学院房地产教研室石海均教授认为,个税对限制炒房有很大的作用,但同时打压房价的效果也很明显,而目前温州房价已越趋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实行个税政策,还需要政府部门的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