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经纪公司的房源广告上以“××万元包”的字样来标注销售价格,并承诺,以“包价”购买二手房,购房者可以合适的价格购买到满意的二手房。“链家”市场专业人士指出:买“包价”二手房猫腻多,广大购房者须谨慎。
“包”字本身有文章
一些经纪公司打出“包价”出售的口号,往往只报给买方此套房屋所需的全部价款,即“大包价”。“链家”市场专业人士指出:这样的“大包价”,其中有文章。第一,“包”字涵义不明确。声称“包价”款包含了购房者购房时的相关费用,至于“包价”中的“包”的具体含义则含糊其辞。“包价”到底包含了哪些税费、各种税费是多少、各种中介经纪服务费是多少等,经纪公司往往采取对买家不透明、不明确的模棱两可的办法,不向买房者交待清楚;第二,“包”字误导消费者。由于房产交易的特殊性,买卖双方除了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相关的印花税、契税之外,理应支付给经纪公司相关的经纪服务费,而“包价”出售二手房,承诺若客户以“包价”购买则不需要再缴纳相关费用,这使得购买者以为以包价买下该房屋,便可以免去缴纳房产交易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和支付给经纪公司的相关费用,甚至产生错觉错误地认为中介公司包办买方一切房产买卖事宜、过户手续甚至是负责处理日后产生的纠纷。这些都是对购房者购房知情权的蔑视。
业主、买家蒙受不白差价损失
以“包价”成交的二手房,业主和客户往往蒙受不白的差价损失。从业主的角度来看,经纪公司和业主商谈出售代理合同、签订代理协议时,往往要求业主报出自己出售房产时想要的“净得价”,即扣除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税费以及支付给经纪公司的相关费用后,业主把房子卖掉能拿到多少钱。而经纪公司以高出“净价”许多的“包价”代理出售该房产时,业主并不知情,经纪公司也会想方设法阻挠业主与客户见面,避免业主知道“包价”一事。待房屋最终成交后,由经纪公司按照当初约定的“净价”将房款支付给业主,业主并不知道经纪公司是以“包价”卖出其房屋的,至于房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其它税费绝大部分都通过“包价”由购房者来承担。从买家的角度看,经纪公司和客户洽谈房屋购买时,经纪公司不会把业主的“净价”一事透露给客户,甚至找各种理由不让买卖双方见面,或找“托儿”冒充房主同买方洽谈房款,从中套取不正当差价。由于以“包价”形式出售,经纪公司承诺客户只需要支付“包价”,发生的相关税费均从“包价”里扣除,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但是给买家的直观感觉是似乎购买房屋的价格变得便宜。实际上,买家支出的“包价”在扣除诸如印花税、契税、土地出让金以及支付给经纪公司的信息服务费、居间担保费、权证代办费、贷款服务费等等各种费用之后,仍然高出业主的“净得价”,高出部分就是差价,而在这一买一卖当中,差价则悄悄地溜进了经纪公司的腰包,买卖双方则蒙受了不白的差价损失。
举例来说,如果经纪公司的收费标准是:信息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5%(由客户承担);居间中保费1000元;权证代办费500元;按揭贷款服务费2000元(假设客户需要贷款);则一套以“40万包”出售的二手商品房,“包价”除了包含如上费用外,还包含买家需缴纳的:①印花税=400000×0.05%=200(元);②契税=400000×1.5%=6000(元);若业主的“净得价”为35万,则其中的差价=400000-400000×2.5%-1000-500-2000-350000=36500(元)。业主愿意以35万出售的房子,买家却付了40万,可见买家房子买得并不便宜,而且这36500元的差价还成了经纪公司的额外利润。如果不以“包价”出售,实行完全买卖双方见面的透明交易,买卖双方就房价进行具体磋商,则这36500元的差价就不会存在。并且由于完全的买卖双方见面,透明交易,或许业主的卖房收入能够比“净价”要高一些,而买家的买房支出可能就会比“包价”低一些,这样买卖双方的境地都会得到改善。
因此,针对目前市场上许多经纪公司打着“包价”出售二手房的情形,“链家”市场专业人士指出:买卖“包价”二手房猫腻多,广大二手房消费者应该谨慎行事。买房不是小事,不要贪图能够减免相关费用而上了“包价”房的当。在买卖双方见面、完全透明的情形下商谈二手房的买卖,这样才能避免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