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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成本稳定房价太“乌托邦”

2005年10月21日 14:49:34来源:中国楼市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商品经济有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四个环节。对于市场机制解决不了的问题还有二次分配等环节。作为安居乐业的根本,各国的住房政策都有二次分配这一环节,即中低阶层和弱势群体的住房政策。房价问题,实质是中低阶层和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如果把二次分配中出现的问题放在生产环节来解决,恐怕是“头痛医脚”。

  涉及到国民生计的住房价格也确实需要稳定,并且让老百姓能够承受。我国实行城镇住房商品化制度改革后,供不应求的关系短期内难以扭转。房市的稳定关键在于控制需求、促进供给。

  房地产成本中约占一半的是地价,地价又是一个非常不确定的因素,任何城市的地价都是动态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的各大城市就开始研究基准地价和城市的分等定价,但基准地价对目前的土地出让还没有起到实质的作用。城市规模的扩张、城市功能的调整、城市规划的公布、基础设施的改善等,对地价的影响都难以准确量化。

  国外基准地价主要是用于征税,而并不用来核算成本。

  政府公布的建安成本也只能是社会平均水平,对房价不能起指导作用。如果某开发商采用了新型的材料或技术,大幅度降低了成本,并采用超低价策略,政府是否以不正当价格竞争来制裁该开发商?另外,一处具体的房地产,其价格中的设计、开发组织是具有创意的劳动。

  传世经典的作品如果只以设计费来定价,恐怕会让建筑师心灰意冷。

  在房地产成本中,政府的税费也不能明确公布,政府有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调整税费的权利。如各城市纷纷采用契税、所得税,以及可能采用的物业税来调节房地产市场。当然,政府的税费收取需要有法定的程序。

  信息透明化,是政府本身信息的透明化。包括政府的规划信息、土地供应量信息、房价涨跌、闲置土地量、空置率、投资购房率等,这在建设部近期的信息工作规划中有具体的细节。开发成本和信息透明化根本扯不到一起。对于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位房、动迁配套房等,设计模式单一、建筑标准固定、零风险的项目,采用成本定价无可厚非。如果要求商品房的成本公开,并据此定价,稳定房价,恐怕是“乌托邦”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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