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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40个城市成房地产税收分析重点

2005年09月30日 13:55:39来源:经济日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研究和评估税收政策调整对房地产市场和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在加强4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税收分析工作,研究和评估房地产市场变化及税收政策调整对房地产市场和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分析工作的通知》。

  40个重点城市包括:北京、济南、天津、青岛、石家庄、郑州、太原、武汉、呼和浩特、长沙、沈阳、广州、大连、深圳、长春、南宁、哈尔滨、北海、上海、海口、南京、三亚、无锡、重庆、苏州、成都、杭州、贵阳、宁波、昆明、温州、西安、合肥、兰州、福州、西宁、厦门、银川、南昌、乌鲁木齐。

  涉及到房地产行业的不同税种的有关情况包括:营业税政策及征管方面情况,所得税政策及征管方面情况,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政策及征管方面情况,契税政策及征管方面情况,涵盖了房地产行业涉及的主要税种。

  有关具体的税种征收情况要求也很具体详细,比如,在营业税方面就涉及新建商品房竣工面积、销售面积、销售金额、已征税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及实际征收的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面积及征收的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两年的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面积及征收的营业税。房屋租赁面积、租金及征收的营业税。在所得税方面包括:对住房出租所得采取何种征收方式,采取综合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其征收率是多少?如何在各税种之间进行税款划分?现行出售和出租住房征免个人所得税政策存在什么问题?有何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外,房地产税收分析中,还特别强调要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新建商品房取得收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情况。房屋契税收入中从新建商品房销售中取得的契税收入额以及增量房销售的套数、面积;从存量房转让中取得的契税收入额以及存量房成交的套数、面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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