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历史建筑、城市风貌受到严重破坏。解放以来,我国城市中传承着城市文脉的历史古建筑和遗迹受到三次严重破坏,第一次是解放初期到大炼钢铁时期,第二次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第三次是改革开放之后,借“改造旧城,消灭危房”等动人口号,使某些城市的历史建筑、城市风貌遭受了灭绝性的毁坏。
五是城市生态受到破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80%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导致农村河道、地下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全球十大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我国就占了八个。
六是规划监督约束机构软弱,违法建筑严重泛滥。我国600多个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建筑的蔓延现象。尤其是城乡接合部,集体土地未经征用就进行开发建设,再加上与腐败现象相勾结的城郊“圈地风”,造成违法建设呈愈演愈烈之势。
七是城市建设时序混乱,城市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和重复建设浪费并存。房子成批盖起来了,但道路、供水、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严重短缺,这种先盖房后修路、再修下水道地错误建设时序,造成污水横流,建筑垃圾遍地,绿地大量被占用,城市的生活环境质量持续下降。
八是区域化规划或协调机制不健全,传统的大而全、小而全思想仍占上风。一些规划部门仍拘泥于“城市规划”的旧框框,忽视了城市与周边城镇的协调发展,这种“只见单个城市,不见区域城市群”的传统思维,使城市发展的良性循环受到破坏。
九是城市建设风格雷同,千城一面。盲目追求城市变大、变新、变洋,热衷于建设“标志性”建筑,而为解决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则被搁置一边。大广场、宽马路、大草坪、豪华办公楼、景观房产、欧化建筑席卷全国。
十是中小城镇规划建设未引起足够重视。许多小城镇选址不合理,只是长官意志的产物,而缺乏产业支撑,使得小城镇发展脱离了周边村庄,缺失了为之服务的集聚功能。(高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