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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53亿住房公积金神秘蒸发 案件震惊高层

2005年09月22日 13:16:59来源:中国青年报责任编辑:章魁波字体:【大】【中】【小】
简介:

  按照我国2002年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城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除了个人住房贷款获得收益外,只能在提取相应的准备金的前提下,通过购买国债这一种方式进行保值增值,而通过证券公司委托理财获得超额收益是绝对不允许的。

  那么,刘向阳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当地一位证券业内人士称,“估计她逃脱不了干系。抛开她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不谈,刘对此事件的知情和参与程度是确定当事双方责任的关键。”

  这位证券业内人士还分析,目前证券公司拉住房公积金的钱,通常采用的是双方共同制造“买国债”的假证据,包括国债认购、转账、收款等凭证。

  “证券公司单方面想套出如此大额资金是不可能的,除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方便。”他分析,很可能是双方达成了心照不宣的“委托理财”协议,而后利用其他渠道转移资金。

  如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采取放任的态度,对政府和资金托管银行来讲,这种双方造假的形式很难察觉。这位业内人士解释说:按照规定,公积金买国债没有错,而证券公司搞委托理财也已成为事实。双方各自一本账,形成“一笔钱,两本账”,单方面看都很正常。只要双方不对账,永远发现不了问题。

  虽然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杨辉表示,“目前管理中心一切正常运作,公积金个贷也没有受影响”,但2.53亿元的巨款对衡阳住房公积金的分量还是沉甸甸的。记者在衡阳暗访时发现,当地一位警官在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并办理了全部公积金住房贷款手续后,最终还是被婉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知情人士说,“受刘向阳案的影响,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金正面临吃紧。”

  谁为2.53亿元公积金大案负责

  尽管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下属的一个副处级二级法人单位,但在中心许多工作人员的眼里,“中心是一个没娘的孩子,是叔伯姨在管,一旦出了事,没有人顶着。”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管理委员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公积金监管属于同级监管,由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审计、银行进行监督。

  衡阳市2.53亿元公积金大案浮出水面后,本报记者在衡阳展开调查,有关各方态度审慎,有的部门干脆三缄其口。记者两次去衡阳市财政局采访,都被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拒绝,并表示“此事与我们单位没有关系”。记者第二次去采访时,在填完来访人员登记表后,该局保安竟提出要搜查记者随身携带的采访包,在记者出示记者证并表示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搜身时,保安才罢休。

  衡阳市审计局局长王永智说,早在湖南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案发以后,衡阳的审计部门神经就被触动了。今年5月,衡阳市政府下发了有关对住房公积金的审计监管办法,现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动用超过50万元的资金,都得由审计部门同意。

  “对于刘向阳案我们不是很清楚,但20多个人的管理委员会决策,实际上决不了策,也不会让他们决策。这种管理模式还是不好。”王永智称。

  中国银监会衡阳监管分局办公室副主任贺岚峰表示,今年6月10日,中国银监会衡阳监管分局发布了第31期监管信息。这份信息称,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挪用住房公积金1.2亿元一案显示,银行机构工作职责的缺失,给极少数利用住房公积金犯罪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个别银行职员在客观上成了犯罪的“帮凶”。

  自此,衡阳银监分局要求受托银行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资金进行监督,发现违规和可疑使用住房公积金的8种情形应及时记录,分析原因,并填制《违规和可疑使用住房公积金报告表》,分别报送银监分局和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这8种情形为:一是发放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贷款以外的贷款的;二是把住房公积金借给政府、财政及其他单位使用的;三是将大额资金支付到个人账户上的;四是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证券公司账户、其他非受托银行账户或资金支付流向与管理中心业务范围明显不符的;五是支付大额款项没有付款依据的;六是以住房公积金向他人提供担保的;七是挪用住房公积金本息、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的;八是其他违规和可疑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的。

  贺岚峰表示,今后银监部门对受托银行未按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审查,对违规和可疑使用住房公积金不拒绝、不报告的,分局将依据管理权限,责令银行机构限期改正并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建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取消其代办资格;造成住房公积金损失的,受托行要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受托银行工作人员参与或协助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受托银行应当给予其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后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案频频发生。衡阳2.5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违规挪用,只是近1年多来,全国住房公积金风险“爆发潮”中较为惨烈的一幕。就在此案发生前,与衡阳市南面紧邻的湖南郴州市发生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挪用1.2亿元公积金豪赌事件被曝光。在今年8月的法院一审判决中,李树彪被判处死刑。

  年初,河北保定市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航空证券保定营业部管理者席卷而逃。

  此外,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道生、王长生等挪用贪污公积金2800多万元。4月17日,江苏省建设厅承认,该省有6亿多元公积金国债被抵押挪用和用于委托理财,处在高危风险中……

  在2004年建设部举办的一次培训班上,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司指出,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统计检查中发现,各种违规项目和贷款高达70多亿元。

  来自建设部的统计表明,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340多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的公积金缴存总额为7400亿元,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然而,形同虚设的监管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案频出,使这笔总数近4900亿的公众资金深陷风险“泥潭”。

  2005年1月2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将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工作发生变化人员等多种人群纳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范围,我国住房公积金这口“水井”的蓄水正越来越深。

  一方面,是全国住房公积金大案频频浮出水面,另一方面,是老百姓“身家性命都搭上”的钱源源不断流入这口“水井”,这笔日益庞大的公众资金的现状和未来,着实令社会各界揪心,值得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何春中)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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