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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积金还贷提取时间放宽 全年皆可办理

2012年07月20日 09:17:28 来源:乐清日报 查看评论

  昨日,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开始,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放宽,全年均可办理。

  据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往年规定,公积金还贷提取,集中安排在每年的1—3月份和7—9月份。其中,1—3月份集中受理上一年度或上一年度下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7—9月份集中受理本年度上半年已还本息金额的提取。因此每年元旦过后或年中,受理业务大厅就人头攒动,市民都挤在这段时间办理。本月开始,取消了这一集中受理方式。放宽后,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一年内已还本息金额,在该期限内已发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提取的,最高提取额度为上次提取之日至申请之日已还本息金额。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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