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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买二套房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2年07月17日 16:46:14 来源:广州日报 查看评论

  深公积金贷款规定将出台,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可贷80万,《规定》今起征求意见

  昨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贷款规定》),于7月17~30日向全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贷款规定》今日开始征求公众意见。根据《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为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同时,贷款额不高于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职工个人申请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与配偶或者父母一并申请,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本市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住宅类)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若申请人的父母没有作为共同申请人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为共同还款人。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万中沛透露,自《贷款规定》实施起,公积金中心第一年可提供的贷款资金量在100亿元左右。

  据悉,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根据《贷款规定》,每月还款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不得超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50%,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还贷人年龄不超过70岁。

  二套房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对于二套房能否用公积金贷款这一备受老百姓关注的话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住房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只要申请人名下无房产,即可按照首套房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将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据《贷款规定》,本市范围内的商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在《贷款规定》实施起一年内另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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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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