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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泰来县曝土地违法事件:先批项目后拿地

2012年04月24日 17:35:33 来源:新华网 查看评论

  近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有百姓不断向媒体反映称,因县政府搞城市综合体项目,该县中心广场和实验小学面临商业开发、被侵占的命运。记者调查发现,当地政府在还未办理任何土地性质变更手续、未进行招拍挂的情况下,已经就相关地块与一开发商签订了整体开发框架协议书。土地专家称,这种“先判后审”的做法明显违背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不仅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难免滋生腐败。

  泰来县位于黑吉蒙三省(区)交界处,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当年马占山将军曾在此打响抗日第一枪。该县中心广场据说在建县之前就有。2001年,泰来县对中心广场进行翻修,并对捐款单位及个人立了公德碑。记者在广场看到,文化长廊、十二生肖泥像各居广场一隅,县标和喷泉位于广场正中,广场一侧还有百余年的老古树数十棵。

  紧邻广场的泰来县实验小学有60多年的建校史,是该县的教育中心。现用的教学楼和配套的艺体楼都建于2000年前后,从外观看,两栋楼养护得不错。

  “广场和实验小学都历史悠久,重新建造时间又不很长,可县政府已在2月跟辽宁的一家开发商签了协议,要把实验小学搬走,然后在广场原址上盖住宅和大超市。”居住在广场和学校附近的居民都对县里的决策感到不满。住在广场星苑的姜大爷说:“我们就是为了小孙女上学才买这里房子的。现在把学校迁走了,我们的损失谁来赔?”家住步行街的唐大爷说:“我家祖孙四代都在实验小学上学,实验小学对我们来说是个念想。我们也习惯了在家门口的广场上活动休闲,就是搬迁了比这大10倍也代替不了这个广场!”

  记者联系泰来县教育局询问实验小学迁建事宜。教育局副局长李亮称,学校迁建是因为随着学生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班级容量及操场面积已不能满足教学要求。

  对于中心广场和学校迁建的具体事宜,县规划办主任郑军拿出两张规划图,一张是未来学校的规划图,一张是未来城市综合体和广场平移后的规划图。记者询问,是否以后就按照这一规划图建设?

  郑军表示,这只是规划。广场在原址上平移了,面积并没有改变。新校址是棚户区的一块地方,所占面积比原来扩大了一倍。棚户区改造需要钱,学校迁建也需要钱,有企业有投资开发意向,政府就通过置换土地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按照企业的意向做了规划图,具体怎么操作还没提上日程。对于县政府已和企业签约之事,郑军表示知道这回事,但其他进程还不知道。

  记者随即向县国土部门求证学校、广场改建为城市综合体之事。国土局副局长张子阳表示,由于没有接到控详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审批的原则,截至4月初,他们没有办理过任何关于这块土地的审批手续。也就是说该块土地还未取得土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未履行土地征收转用程序,也没有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至于与房地产商签约之事,他表示知道,但详情不清楚。

  泰来县县长李岩松表示,确实还没有办理相关土地手续,跟房地产商所签的协议书也只是框架协议,协议中专门有一条是如果对方通过“招拍挂”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有协议中的权力与义务将失效。

  记者在此《协议书》中看到,甲方为泰来县人民政府,乙方为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内容包括城市综合体的建设和学校迁建及棚改的建设等详细情况,也确实提到“如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对应的建设项目取消。”

  但据记者了解,目前乙方已经针对该项目成立了泰来家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设立了项目办公室,开始对外招聘相关人员。

  “这种先拿项目后拿地的做法,明显是‘先判后审’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招投标法和基本建设方面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也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比招拍挂过程中的‘萝卜招标’行为更严重。”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显冬说。

  李显冬分析说,县政府想利用招商引资来解决资金的思路是对的,为百姓解决民生问题之心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土地交易过程中,要完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任何主体使用土地,都必须依法取得。李显冬说:“将划拨土地在没有履行合法程序的情况下,先行定项目,转为商业用地,不仅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还有可能因此滋生腐败。”

[编辑: 李茜茜]
关键词:土地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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