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离我们有多远?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将适当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各种迹象表明,房产税改革全面推开已“箭在弦上”,但能否有助于房价回归尚待时间检验。
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自去年初在上海、重庆两大直辖市启动,历经一年之后,房产税“实施效果逐渐显现”。
就“实施效果逐渐显现”,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现在还没有官方声音,但是委员、代表的观点并不相同。
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表示,征收房产税是为配合房地产调控,而非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不能把调房价寄希望于房产税,而应该看到房产税所带来的财税机制改革。“即便今后房产税全面开征,也不是向每一个人征收,应对满足基本居住要求的房产做出充分的扣除。”
而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访谈中谈到,以征房产税取代限购,这种尝试是必要的,但是征房产税应先取消土地出让金。
叶青表示,老百姓住房的负担应该有一个科学的解决方案,政府收土地出让金的做法其实是不太合理的,购房者一交土地出让金70年的钱一下子就交完了,使得房子在生产环节或购买环节价格非常高,相反在使用过程中负担比较低,这也是造成房价很高的一个缘故。
“现在搞房产税,就是把原来一年要交的,换算成70年去交,这样就有利于使房主的负担合理化。但是征房产税的前提,就是这个楼盘的地价不包括土地出让金,否则交了土地出让金又交税,就等于重复征税了。”
3月5日下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间隙,就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教育、房产税等问题接受采访。当记者问道:“今年房产税会扩大到北京吗?”还没等谢旭人回答,旁边一位官员抢先答道:“肯定会的。”谢旭人哈哈一笑,说:“正在研究。”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温州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