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是各级政府、企业、群众都十分关心的事情。本轮调控已进行两年,在各级政府使出限购限贷等行政手段的杀手锏后,房地产市场投机投资行为基本绝迹,全国城市房价不仅停止上涨,还多月环比下降,房地产行业的投资增幅也大幅下降,调控达到一定目的。本轮调控还有一个新特点,就是保障房建设被提到空前高度,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难问题得到缓解。相比之下,中等收入者群体更大,住房问题却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五年内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可帮助解决半数以上低收入群众的居住困难。同时也意味着,占城市人口更大比例的中等收入群众想拥有自己的住房,只能通过商品房市场圆梦。有人认为,宏观调控促使房价下跌,对中等收入群众是利好。但事实是,即使全国房价平均下降20%,中等收入群众也得不到好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平均房价为每平方米5380元,按全国新建商品房套均100平方米计算(2011年北京市商品房套均面积约105平方米,上海约115平方米、广州约111平方米),全国房价平均降20%,户均可节省购房开支约10.7万元。由于中等收入群众买房普遍需要贷款支持,因房地产调控,各家银行取消了此前首套房贷款利率7折的优惠,甚至实行利率上浮。即使现在政策微调,也只是基准利率贷款。相比调控前,现在首次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按基准利率贷款8成,平均贷款10年,比7折优惠贷款多支出利息约10万元,完全抵消了房价下降20%的好处。如果平均贷款15年,利息多支出3万元,相比调控前,反而负担加重。
国家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主要目的是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对合理购房需求则给予保护支持。银行借调控之机,提高首套房贷款利率,显然与国家政策导向不符。中等收入群众的首次置业和改善居住需求是中国房地产市场需求的主体,各地限购限贷政策实施后,首次置业人群占比大幅上升,北京去年首次购房人数超过购房总人数的九成。因此保护首次置业者的合理需求,可以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避免大起大落。
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及时调整目前的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房和首次改善住房(卖掉唯一住宅,购买一套新商品房)的群众,重新恢复房贷利率七折优惠。这样房地产调控才能惠及所有中等、中低和低收入群众,使更多的群众都拥护宏观调控。(王健林全国政协常委、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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